安心出行︱私隱專員為追蹤功能開綠燈:涉公眾健康可獲豁免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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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今日(10日)於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如果「安心出行」應用程式加入追蹤功能用作個案追蹤,並不違反《私隱條例》。

專員提醒:收集資料不可超乎適度

新民黨黎棟國問到,以「安心出行」追蹤緊密接觸者及次緊密接觸者,會否違反《私隱條例》條款。鍾麗玲指《私隱條例》是以原則為本的法例,沒有具體說明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但從「安心出行」來說,公署曾多次審視,始終都明白市民關注,現時程式沒追蹤功能。不過如果為了防疫、公眾健康需要而提升並加入追蹤功能,「呢個喺《私隱條例》嚟講呢,係冇明確條款話係唔得嘅。換句話講,安心出行嘅功能係可以提升到追蹤緊觸者嘅功能。」

不過,鍾麗玲提醒收集資料不可超乎適度,亦要告知使用者收集資料的目的、可能轉交資料的對象,例如要列明使用者的資料可能會轉交衞生署協助個案追蹤。她表明《私隱條例》第59條有豁免情況,如果涉及公眾或社會利益有關的健康事宜,就可免受限制使用資料的規管。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政府制訂政策時會考慮合法性,平衡私隱的關注,希望市民體諒,同心合力戰勝疫情。黎棟國希望政制局注意私隱專員的意見,並轉達給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