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芳濟事件 梁美芬稱涉國旗法而非國安法 促教育局提升學校認知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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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聖芳濟中學上周早會升國旗播國歌期間,有14名學生未有站立或在食早餐,遭校方重罰停課三天。有涉事學生指校方以他們違反《國安法》或《國旗法》作出處分,引起社會關注。校方其後澄清學生只是觸犯校規。

經民聯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這件事不涉及《國安法》,而是涉及《國旗及國徽條例》中有關升旗禮的規定,「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校有校規』,這件事在學校方面是有權力在校規處理到。」

她估計該校管理層誤指這事與《國安法》有關,涉及對《國安法》及《國旗及國徽條例》認知不足的問題,管理層或誤以為《國安法》包括《國旗及國徽法》,促請教育局協助學校理解法律,加強教師培訓。

指校規可處理事件 學校可查證事實

事件中校方人員或將《國安法》及《國旗及國徽條例》混淆,梁美芬認為「這是知識層面的問題」,教育局應該加強對老師的培訓。

至於涉事學生是否故意不參與升國旗儀式或是否真的聽不到國歌等,梁美芬指出,這些是學校可透過校規處理的範圍,學校可以查證事實和調查。她稱,大眾不應針對學校管理層,相信校方並非有心誤解《國安法》,亦不希望學校管理層作出相關的處罰後,被學生或大眾被起底。

她促請教育局協助各學校理解《國安法》及《國旗及國徽條例》屬不同層面的範疇,讓校長和教師清楚如何處理不同情況,以免引起不必要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