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外地醫生︱今年六月以來接逾80宗查詢 11人申請7宗獲批

撰文:高諾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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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醫護人手不足問題,政府去年修訂《醫生註冊條例》,容許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循特別註冊途徑來港執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學鋒今日(15日)在立法會大會就此提出質詢,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透露,醫委會至今收獲11份申請,包括來自全職受僱於公營醫療機構的非本地培訓醫生、以及現職於公營醫療機構的有限度註冊醫生,其中7人申請獲批。

七外地醫生申請獲批 全數擁有專科資格

《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去年10月生效,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可循特別註冊途徑來港,到公營醫療機構服務指定年期,取得認可資格及通過評核後,即可正式註冊在港執業。盧寵茂指,自從今年6月8日公布第二批認可醫學資格名單後,共接獲逾80宗有關特別註冊的查詢,至今醫委會收到11宗申請,其中7人獲批,所有申請人均持有專科醫生資格,腸胃肝臟科、放射科、麻醉科、急症科、老人科、眼科及外科醫生各一名。

盧寵茂指,醫管局除了檢視申請人是否符合既定條件,也會審視他們資歷和臨床工作經驗。引入醫生有否設立績效指標?盧寵茂則指,醫委會及會適時處理申請,處理時間或因申請證明文件的審核、面試安排、回港執業安排等不同因素有異,難以一概而論,當局並無訂立績效指標。

而現時幾乎所有醫專轄下的專科學院,都接納非本地培訓醫生在港接受專科培訓,盧寵茂指會繼續與醫專、醫管局及衞生署保持緊密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