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確診︱拆解行會「被休會」之謎 涉兩個尷尬因素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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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李家超於訪問泰國曼谷回港後確診新冠病毒,政府公布原定明日(22日)舉行的行政會議休會。據了解,明日原定的會議涉及議程,需要押後處理。

法理上,其實政府大可以由政務司司長署任特首主持行會,不影響行會工作。不過綜合政圈分析,基於兩個尷尬因素,導致不能將權力「下放」政務司司長。

▼11月20日 李家超在泰國曼谷訪問行程▼

尷尬因素一:今早新聞稿指李家超「在家工作」

根據《基本法》第53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短期不能履行職務時,由政務司長、財政司長、律政司長依次臨時代理其職務。」不過根據政府首次交代李家超染疫的新聞稿:「隔離期間,李家超會在家工作,按需要以視像出席會議。」換言之特首本人在香港,仍在履行特首職務,只是狀態為「在家工作」而非「不能履行職務」,因此無人暫時署任特首職位,換言之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不能代為主持會議。

此外,行政會議的性質頗為特殊,保密制由回歸前一直沿用至今,根據2013年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在立法會的答覆:「為使行政會議充分發揮其職能,行政會議在回歸前後都一直奉行沿用已久的保密原則,期間並無任何改變,目的就是要確保行政會議成員一如以往在沒有壓力下,暢所欲言,坦誠地向行政長官表達意見,也讓行政長官可以充分聽取意見,以衡量政策利弊。」

視像出席欠法理基礎 亦有風險

有知情人士告知《香港01》,律政司今日經過詳細研究,認為以視像形式出席行會有風險,法律上亦站不住腳。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強調不能透露行會內容,但據他理解,行政會議是需要親身召開,看不見視像進行有何法理依據。他又指,即使是修例風波或是疫情期間,商討的內容非常緊急,都需要行會成員親身出席會議。

這讓政府陷入兩難:李家超改以視像形式出席行政會議行不通,可是若「特事特辦」豁免李家超的隔離,既會增加傳播風險,又會招人話柄。

李家超在11月8日 出席行會前見記者。(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尷尬因素二:早上剛視像出席人大主席團會議

其中一個解決方法,是特首辦下午公布李家超明日休假,然後由陳國基「名正言順」署任特首,會議可照常召開。

但有不願具名的行會中人提醒,政府在今早的新聞稿中,才表示李家超「在家工作」,而他其後亦透過視像出席人大代表選舉主席團的會議,證明他的身體狀況仍然適合工作。如果在下午才改變做法,改稱特首休假,觀感上會十分奇怪,「是否暗示出現了甚麼其他狀況,令人覺得特首今早就可以應付工作,下午就『惡化』了,應付不來呢?有一些尷尬,會引起猜測,如果不涉及太緊急的議程,乾脆休會也是一個合理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