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5年共拘捕79乞丐 57人持雙程證 3人持中國護照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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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後通關,市面上的乞丐又再重現。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回答立法會議員管浩鳴書面質詢時表示,過去5年警方以《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6A條拘捕79人,當中57人為雙程證人士,比例高達72%,18人持有香港身份證,3人持有中國護照,1人持俄羅斯護照。

去年2月10日,與內地全面通關後,街頭行乞的情況漸趨活躍。警方表示已聯同入境處加強巡邏。(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去年拘捕42人 12人即時監禁

上述條例列明,在公眾地方乞取或收取施捨,首兩次可罰款2,000元及監禁1個月,第3次或以上則可罰款2,000元及監禁12個月。

保安局提供數據指,2023年上述條例共拘捕42人,檢控41人,亦有12人即時監禁,1人判處緩刑,16人被罰款。至於疫情嚴峻的2021年只有1人被拘捕,無人被檢控和定罪,2022年更是沒任何人被捕。

對於非香港居民在港行乞,入境處會將警方通報資料加入監察名單內,當該人再次入境香港時,入境處人員會截停並詳細訊問,如未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或入境處人員認為訪港目的有可疑,將拒絕該人士入境。

此外,特區政府和內地有關當局已建立通報機制,加強審核曾在港進行違法活動的內地人士再次赴港申請。入境處會定期向內地部門,提供本港有不良紀錄的內地人士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