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狙擊│街頭行乞復常 本地乞丐訴說悲歌:政府津貼不夠維持生活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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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形香港/突發/行乞】香港雖說是繁華都市,但街頭行乞問題一直存在,近月更受到社會關注,《香港01》在2月中上旬曾3次走訪港九新界5區,了解本港街頭行乞情況,記者先後見過27名乞丐,尤以旺角及深水埗區最多,分別有10人及11人,當中包括被捕的傷殘男女及被網民戲稱為「東邪」的吹蕭男子。中港兩地全面通關後,內地乞丐湧港「搵食」固然是街頭行乞「復常」的成因之一,但記者發現本地長者行乞人數也不少,有人向記者透露雖已領取政府津貼,但金額不足維持基本生活,每月支付房租後已所剩無幾,要另行籌措生活費。他們當中有的已年屆七旬,有的因健康問題無法工作, 故不得已只能在街頭行乞,望市民施捨捐款補貼生計。
有社工指,長者繳交房租後要行乞維持生活,情況並不多見,但承認基層如沒有公屋,要租住私樓或劏房,租金負擔沉重。年老體弱的基層生活更加困難,「年紀大你更加難搵工,一係行乞一係執紙皮」,建議弱勢基層尋找社工協助,尋求適切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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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於2月中上旬多次走訪旺角、深水埗、荃灣、屯門及金鐘5區,觀察本港街頭行乞的情況,總共發現27名乞丐(已剔除重複出現人士),尤以旺角及深水埗區最多,分別有10人及11人。在港鐵站出入口、鬧市路口及街市等人流多的地點,不難發現乞丐的蹤影,其中大多是行動不便的長者,有的唱歌演奏「賣藝」,亦有人攜同愛犬到街頭求施捨,他們行乞時間不定,如沒有「生意」便會轉場,當中不少行乞人士是說廣東話,

記者在2月15日巡經旺角,就發現一名操普通話、裝有義肢的老翁在旺角彌敦道623號街頭賣手工藝品,偶有市民路過會放下零錢。記者原以為他也是內地傷殘乞丐,但約10分鐘後,有多名軍裝警員到場向老翁問話,發現他持有本地身份證,惟不懂說廣東話,警員僅勸喻老翁離開,未有拘捕。翌日(16日)記者又在彌敦道與亞皆老街的十字路口遇到這名老翁,他同樣在街頭做手作,等待善心人打賞。

老翁在地上簡單鋪一塊布,把多個親手織造的手工花放在上面,旁邊擺放一個透明膠袋,內有多枚硬幣,然後在鬧市中低頭織花。這次記者上前攀談,老翁邊織花,邊以濃厚口音的普通話自述身世,他自稱來自重慶,年屆60歲才來港居住,至今已十多年,這些年都是在街頭賣手作維生。記者見他裝有義肢,又年屆七旬,遂問他有否領取政府資助,老翁僅說政府津貼「一個月只有1,800元,我租房子就4,000塊(元),還要食飯」,他多次重覆說在街頭賣手作,只為生活食飯。

老翁說一小時可織到一個花,一日可織十多個,大花賣60元,小花賣30元,運氣好一日可賺200至300元,一個月下來便夠錢交房租及食飯。在香港街頭賣手作多年維生,難道他沒想過回鄉?他只推說內地已沒有親人。記者再問他可否留下聯絡方法,又是否需要社工跟進,老翁只搖搖頭,繼續自顧自織花。記者在場觀察,偶有市民放下零錢,也有善心人給予老翁數十元,但都未有拿取手作。

屯門新墟街市亦有類似的行乞個案。記者在2月10日及2月22日下午在新墟街市對開一塊空地,見到同一個男子躺在地上,身旁放置一個鐵兜行乞,於是上前了解。男子表示自己已年屆70歲,有領取綜援,獨居於屯門,房租每月3,800元。他自言以前做搬運工,但因捱得多手腳酸痛,無法工作,遂轉為行乞,只為「賺少少錢交租水電煤搵兩餐」。他會在新墟街市或蔡意橋行乞,由上午坐到下午4或5時便離開,每日約賺百多蚊,並指平時有警察來驅趕,但從未被拘捕,「啲人無聊就報警」。

施麗珊指長者繳交房租後要行乞維持生活,情況罕見,但指綜援家庭如沒有入住公屋,租金負擔就很沉重。(資料圖片)

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指,長者因繳交房租後,要行乞維持生活,情況並不多見,但她承認綜援家庭如沒有公屋,一旦租住私樓或劏房,租金支出往往超出政府津貼,「無論長者或家庭,一、二人家庭最容易超」。施麗珊又指,這些綜援家庭一般靠打散工補貼生計,「但年紀大你更加難搵工,一係行乞一係執紙皮」。

施麗珊建議,有需要的人士應嘗試申請過渡性住屋,因租金不會多於綜援援助金額,可以住到上樓為止;又或者透過社工申請基金,可補貼租金差額,如4,000元劏房租金,政府津貼1,500元,基金則可補貼1,500元,惟只能夠幫助3至5個月。她估計上述個案的長者或不知道相關資助計劃,建議他們尋找社工協助,尋求適切幫忙。


在香港行乞是犯法嗎?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條例),任何人乞取施捨,均屬違法

雙證程人士來港行乞,有判刑案例嗎?


曾有持雙證程人士行乞被判罰款,因未能繳交罰款而要坐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