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倡議.大學改革 (二)|學術寡頭主導的「綜合型大學」發展

踏入9月,莘莘學子準備為新學期努力。上周四(9月2日),英國《泰晤士高等教育特刊》(Times Higher Education)亦為各大學高層頒下成績單,公布2022年大學排名。其中香港共有五所大學榜上有名,名列全球200大的綜合型大學。

所謂綜合型大學(Comprehensive University)普遍指一所針對廣泛學科研究與教學的大學機構。相對規模較小型的文理學院(Liberal Arts Colleges)、理工、教育學院的模式(Polytechnic College or College of Education),又或純粹着重研究的大學機構(Research Institutions),綜合型大學的發展取向明確地不限於某一個學科或領域範疇,而是傾向多個方面發展。從上世紀九十年代起,綜合型大學的發展模式成為大部份大學殊途同歸的發展方向。不少新學系、學院亦如雨後春筍般出現,並成為大學的重點發展對象,而「綜合型大學」亦約定俗成地成為政府提供資源發展的方向。
部份亞洲的院校亦在九十年代起跟從歐美的發展模式,矢志發展成綜合型大學的規模。1991年,新加坡的南洋理工學院與新加坡教育學院合併,成為今日東南亞著名的南洋理工大學。香港的科技大學亦在1991年成立,並設立社會科學和人文學部,矢志發展成綜合型大學,分別在1994年及1999年完成第一批哲學碩士及博士訓練。綜合型大學的發展意味着大學將享有更大的規模,需要更多的資助。問題是「以綜合型大學作為各所院校的發展目標」是在什麼時空和誰主宰下出現的產物?「綜合型大學」的發展模式令各所本地院校趨同,這個發展方向又是否符合香港各所院校的發展需要呢?
誰主導大學的發展方向
要理解為何香港的大學陸續走上「綜合型大學」的發展趨勢,必須理解歐洲、美國及英國大學的管治和發展模式。根據美國已故教育學者Burton R. Clark的研究,在歐美國家的大學管理發展一直以來都依賴「協調的三角型」(A Triangle of coordination)發展模式,亦即大學的發展和管理主要受到三個不同持份者影響,包括政府官僚(State authority)、學術寡頭(Academic Oligarchy)以及市場力量(Market)。這三個角色之間的互動,創造不同的發展模式。
其中歐洲大陸的大學保留了文理分家,以及傾向職業導向的發展,主要是因為其大學發展模式受政府政策影響;美國的高等教育體系主要以市場為導向,以及依賴私人捐款及收取學費運作。儘管美國的綜合型大學林立,卻仍保留規模較小型的文理學院,而且綜合型大學主要以自負盈虧模式運作,並不對政府的公共財政構成壓力。
至於受學術寡頭主導的英國大學在七十年代打後特別受到市場化及政府政策主導。尤其是八十年代英國保守黨的戴卓爾夫人主張自由化的市場改革,大學遂在此背景下成功遊說政府,大學的管理框架被拆牆鬆綁。英國的大學擴張在這背景下展開,不少理工學院或規模較少的學院遂循綜合型大學發展,並因為發展的議程得到接納而獲得政府資助和政策上的支援。
失焦的綜合型大學發展
部份亞洲的院校以致香港在九十年代起便跟從英國發展的途徑。在面對市場發展及大學的管理框架放鬆下,大學的官僚體系向政府提倡「綜合型大學」的發展方向,各所大學開始了這場大學的擴張。九十年代起,各所院校遂向政府提出升格成為大學。先有五十年代成立的浸會學院、從廣州遷到港島司徒拔道的嶺南學院、胡鴻烈博士及鍾期榮博士創立的樹仁書院,以及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先後成立的香港理工學院和香港城市理工學院,甚至後來的教育學院,亦陸續向政府遊說升格大學及「研究和教學」的綜合發展。而且以上的院校亦一一在九十年代起陸續取得政府承認其大學資格,並得到政府每年巨額資助。
理論上,綜合型大學的發展符合知識型社會的轉型。院校在課程和研究上以橫向和蹤向擴張,可以為學生提供林林總總的課程,並進一步爭取世界排名。然而,這既導致院校的發展方向失焦及趨向類同,政府更陸續失去設定院校發展方向議程的主導權。當每所院校都向政府表示世界的大學趨勢是以綜合型大學為發展方向,掌握財政分配的政府只能被動配合大學官僚提出的要求,而未能進一步思考每年巨額的大學資助是否可以更積極地推動產業或更專門的院校發展。
發展模式是時候轉變了
面對現時大學的發展模式傾向採納大學官僚提出的「綜合型」方向,並且輔以排名作為理據,政府明顯處於被動位置。其中一個原因是,現時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UGC)為八所資助院校訂下指標「衡工量值」,而其背後思維都延續過去不符香港實際需要的「排名遊戲」,以及接納大學以「綜合型」擴張的發展方向。加上,八所院校都依從統一的指標(one applies all) ,亦是令大學無意尋求排名以外定位的原因之一,因此難以發展其院校的獨特性。為此,政府應該思考有關的發展方向是否其政策目的,以及其願景為何。及後,更應循雙軌的方向改變現時資助和評審的原則。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應為每所院校度身訂做更符合院校發展的資助計劃,與此同時亦應改變過去單一的評審標準。更進一步的是,政府每年提供過百億的公帑資助,如果政府亦不能掌握各所院校的發展方向,錯過的將是以教育推動社會轉變轉型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