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遺不報!小紅書女殯儀館前撿$1500 竟帶回家咁做 網民斥犯法

撰文:布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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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遺不報隨時犯法!有女生於小紅書發文表示,她日前經過殯儀館門口時,見到地上有總共1,500港元現金,於是全部撿起,但後來害怕是否有「都市傳說」,遂拿回家放「神台」壓着,「這錢就拿在手上,回家燒香,放神台壓着了……」。
帖文引來網民熱議,有人指「撿來的錢不能留,會衰」,也有人質疑樓主拾遺不報是犯法,「交到警署比較好」。
大律師陸偉雄曾接受《香港01》訪問回應「執錢」問題,指市民如在公眾地方拾取明知不屬於自己鈔票,即屬不誠實挪佔及剝奪他人財產,已有可能觸犯盜竊罪。

有女生於小紅書發文表示,她日前經過殯儀館門口時,見到地上有總共1,500港元現金,於是全部撿起。(小紅書)

該女生周三(3月13日)於小紅書以「殯儀館門口撿到$1500」為題發文,指當日乘搭小巴下車,就見到殯儀館門口地上總共有1,500港元現金,於是全數撿起,「今天,一下小巴眼前就是1張$500,抬頭前面還有1張$1,000,我都撿了起來了。關鍵這錢是掉在殯儀館門口(今天沒有營業,門是關着的)」。

樓主表示,害怕殯儀館門口地上的錢是否有什麼禁忌,遂把錢拿回家放「神台」壓着。(資料圖片)

樓主表示,當下第1個想法是「看是不是別人掉了」,但後來又害怕殯儀館門口地上的錢是否有什麼禁忌,遂拿回家放「神台」壓着,「後知後覺不會有什麼『都市傳說』吧……這錢就拿在手上,回家燒香,放神台壓着了……」。

帖文引來網民關注,有人質疑樓主拾遺不報是犯法。(小紅書)

帖文引來網民關注,「撿來的錢不能留,會衰」、「放進功德箱」、「夠膽帶返屋企?唔怕有污糟嘢?」。但也有網民質疑樓主拾遺不報是犯法,「交到警署比較好,放在網絡上,小心被曝光,畢竟是犯法的」。

大律師陸偉雄曾接受《香港01》訪問回應「執錢」問題,指市民如在公眾地方拾取明知不屬於自己鈔票,即屬不誠實挪佔及剝奪他人財產,已有可能觸犯盜竊罪。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盜竊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