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nce就一定是王子嗎?

撰文:陳子煒
出版:更新:

在童話故事中,經常會有「白馬王子」出現拯救公主,然後王子公主之後結婚並過着幸福快樂的日子。這個「王子」翻譯自英文的「Prince」。然而,所謂的「Prince」就一定是王子嗎?

「Prince」,又或是女性版的「Princess」,是歐洲封建社會中一個常見的封號,在中文一般翻譯為「王子」與「公主」。採用這種翻譯主要是因為在我們一般認知中,他(她)們是國王或是女王所生的子女。當然,這講法在現在並不完全錯誤。但是這只是片面的理解,「Prince」這個封號在歐洲的含義其實並不止於此。

我們今天英文所用的「Prince」來自於拉丁文的「Princeps」,而此字的語根又來自於另一個拉丁單詞「Primus」,意即「第一」。顧名思義,「Prince」就是領導者、首席、又或是元首的意思。早在古羅馬時代,已有「首席元老」(princeps senatus)作為元老院的領導者。但在進入中世紀封建時代之後,這個封號也產生了重要的變化。

歐洲中世紀進入封建時代之後,由部落時代演化而成的領主普遍自稱為「國王」(在不同的語言有不同的稱呼)。在部落時代各大小領主基本上都可以自稱為「王」,在互不統屬的時候這並沒有太大問題。但隨着歐洲封建社會與宗教的發展,「自立為王」的傳統方法漸漸產生了一些改變。

羅馬元老院中已有「princeps senatus」。(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首先,部落兼併產生領土廣闊的封建大國,如幾近統一歐洲的法蘭克王國。大國的領主固然可以自稱為國王,但從屬於他的封建領主不能再像部落時代一樣隨便稱王,相應地以「公爵」、「伯爵」、「男爵」等封號臣從於某些國家。與此同時,歐洲迅速地基督教化。在教會所主張的宗教秩序中,封建領主權力來自於神權。各式各樣的封建稱號都須由教會任命才算得到國際(當然是指基督教的國際)承認。由此,教會亦可通過此方法管理能稱為「國王」的封建領主。這些發展都使得能稱上「國王」的封建名號數量大幅下降。

由是者,一些未有臣從(或是以半獨立的形式臣從)於任何封建主,但又未能自稱國王的小領主,便稱為「Prince」。這種「Prince」一般指擁有自主或半自主地位的領主;而相應地其封地又常稱之為「principality(又或是princedom)」。在翻譯這些擁有獨立或半獨立地位的君主,現在一般會用「親王」或是「女親王」——意即近似於「王」;又或是乾脆使用「君主」。故此,馬基維利的名著「Il Principe」在中文中就翻譯作《君王論》,而非《王子論》。著名的「Prince」包括歷史上在神聖羅馬帝國內的半自主諸侯(Prinz,包括封建世俗君主、教會自治體、都城自治體),以及今日尚存臣從於英國(聯合王國)的威爾斯親王(Prince of Wales)。

今日歐洲的「公國」都是小國,如列支敦斯登。(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而今日中文常將「principality」翻譯為「公國」,但此字與單純意義的「公爵封地」(duchy)是不同的概念。在今日的語境下,「principality」泛指一些元首並非「王」的君主制(無論立憲與否)國家,例如:盧森堡(元首為「大公」)、摩納哥(元首為「親王」)、又或是列支敦斯登(元首為「親王」)。而由於這些國家面積往往很小,這字也就成了小國的代名詞。

那為什麼王子會稱作「Prince」?這與歐洲歷史上所行的封建制度有關係。在「長子繼承制」(Primogeniture,即由長子繼承所有封建頭銜)成為主流前,每一位「王」的兒子(有時候包括女性)都有繼承權,他們在道理上都是沒有向任何人臣從的自主個體,故此也會稱為「Prince」。這種以血親而造就的親王稱之為「血族親王」(法語:Prince du sang)。在約定俗成之下,「王」的子女無論是否能繼承其頭銜,都會習慣是親王作為其敬稱,以突顯其地位。另外,在某些傳統中,也會將女王的夫君稱為親王,例如現任英女王的夫婿菲臘親王(有趣的是,他本身也是希臘國王的兒子,也可以自稱為「Prince」)。

英女王伊利沙伯二世的夫婿菲臘,一般以「親王」翻譯其名銜「Prince」。(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總括而言,「Prince」這個封號可以分成兩類:1)是真正持有獨立封號的君主;2)因血親或婚姻而加上的敬稱。而因其含義的不同,也相應有不同的翻譯。而話說回來,其實公主所嫁的,也許並非「王子」,而可能是一國之君。

更多歐洲封建相關文章:

騎士如何從野蠻人到紳士

中世紀成功之道:娶個好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