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十晚縱火燒死6名家人 台灣死囚翁仁賢被執行死刑伏法

撰文:向樂高
出版:更新:

台灣在昨日(1日)執行死刑,被槍決的死囚翁仁賢於2016年三十晚,趁家人聚會時,在家淋電油縱火,燒死父母、姪子姪女等6人,以及4人燒傷。這是總統蔡英文任內執行的第2次死刑,法務部表示,翁仁賢殺害親生父母等人,手段兇殘,視人命如草芥,在用盡所有的救濟程序後,才批准執行死刑。

翁仁賢於2016年三十,趁家人聚會時,在家淋電油縱火,燒死父母、姪子姪女等6人,以及5人燒傷。(自由時報圖片)

下載「香港01」App ,即睇城中熱話:https://hk01.app.link/qIZYuEC5LO

翁仁賢縱火案發生2016年2月7日,當時翁仁賢的大哥翁仁焜和妻子、兒女返回老家,16人一起吃年夜飯,突然翁仁賢在家淋電油縱火,翁仁焜回憶當時吃飯吃到一半聞到汽油味,「你知道嗎,有叫他來吃飯啦他沒來啦,就是小弟啊,縱火的那個啊。」

原來翁仁賢在年三十前一天,就買好20公升汽油,等所有家人準備吃飯時就在屋內灑滿汽油,令所有人都困在客廳,結果導致80多歲父母、一對姪子姪女、姪子的妻子和看護6人死亡。

翁仁賢在1日8時40分左右遭槍決,2槍斃命,遺體9時11分送出台北看守所。(中時新聞圖片)

翁仁賢被捕後出庭期間亦多次口出狂言,表示「多年前就準備要殺害整個家族、滅門了!」到一、二審屢次揚言「不後悔」、「你(翁男兄長)就等着我回來吧!」,甚至辱罵法官「多讀點書」、「Fxxking you know」等,最後被判處死刑。

判決書顯示,翁仁賢(53歲)在7名弟兄中排行最小,長期認為父母偏袒兄長,家人輕視他,2016年2月7日農曆除夕晚間7時許,翁男趁16名親友齊聚老家圍爐吃年夜飯,將20升電油潑灑飯廳內外並點火,造成父母、看護、兄嫂與姪子等6人死亡,另4人遭火燒傷。

翁仁賢於4月1日被執行死刑,對於這個結果,大哥翁仁焜晚間表示,事前沒有收到通知,亦不會出面處理遺體,翁仁賢三哥翁仁君則表示,早沒把翁仁賢當家人,「我也希望法律能夠替世間的人,能把守最後一個天理公道的最後防線,也讓死去的人覺得能夠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