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生館招聘美容師限女性!男子求職被拒現焦慮症 索償3原因敗訴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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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員工時僱主當然會寫明要求,但如果只限某種性別人士應徵,隨時會惹來歧視指控。台灣彰化1間泰式養生館在網上刊登招聘廣告,寫明只限女性應徵美容師,1名男子應徵遭拒絕後,向彰化縣政府投訴,縣府性平會認定該間養生館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罰款30萬新台幣(約7.66萬港元)。
男事主事後稱因遭到歧視而導致焦慮症,索償8萬新台幣(約2萬港元)精神撫慰金,但法官認為養生館的確性別歧視,但已經被罰款,而且事主求醫時間和事件發生已相隔1年多,再加上其心理諮商紀錄無法證明病情和案件有關,基於述3大理由,決定駁回請求,男事主上訴同告失敗。
台媒於今年4月報道,涉事泰式養生館負責人在2023年在facebook刊登應徵美容師廣告,寫上「歡迎二度就業!正職兼職都可!歡迎有興趣的女性朋友加入!」,1名男子私訊表示有意應徵,但養生館回覆「不好意思,我們是要女生喔」。
男子被拒應徵 養生館被罰款30萬新台幣
事主事後向彰化縣政府提出投訴,養生館一方主張美容服務涉及按摩,女性從業者避免「性騷擾」疑慮,但彰化縣性別平等工作會2024年3月15日裁定,養生館帖文和回覆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7條,罰款30萬新台幣(約7.66萬港元)。
事主事後透過法院民事庭,向養生館索償8萬新台幣(約2萬港元)精神撫慰金,聲稱因性別歧視而求職失敗,產生焦慮症,需要前往心理諮商所和醫院求醫,同時提供心理諮商紀錄和抗焦慮藥物作為證據。
向店方索償精神撫慰金 法官判敗訴
但法官認為涉事僱主已就案件被罰款,而事主求診時間和事件相距超過1年,而且心理諮商紀錄無法證明其病情和案件有直接關關,於是判處敗訴,事主提出上訴後再被駁回,全案確定。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