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帶小三參加生日會做女主人!正宮嬲爆怒告索償 她下場曝光
小三當然最想鵲巢鳩佔,有朝一日升級「坐正」做女主人。台北1名人妻指控丈夫有外遇,除了多次和小三發生關係之外,小三更以「女主人」身份陪同丈夫參加同學為他舉辦的生日聚會,嚴重侵害其配偶權,因而怒告小三,索償80萬新台幣(約20萬港元)。法官經審理後,判定小三罪成,但認為賠償40萬新台幣(約10萬港元)比較恰當。
驚悉丈夫有外遇 小三做「女主人」出席聚會
台媒於今年5月報道,案件在台北地院進行審理,人妻表示,丈夫由2024年6月起突然對家庭生活感到不耐煩,並以工作為由夜不歸宿,她開始感到奇怪。人妻於同年7月進行蒐證,驚悉丈夫有小三,2人在公眾場合都有親密舉動,丈夫不但贈送奢侈禮物給小三,而且多次前往高級酒店過夜,相信曾發生性關係。該名小三更以「女主人」身份陪同丈夫參加同學為丈夫舉辦的生日聚會,相關行為嚴重侵害其配偶權,怒告小三索償80萬新台幣(約20萬港元),同時向法庭提供證據。
小三辯稱不知人夫已婚
但小三辯稱,她和人夫因借用電話而認識,人夫追求她時自稱已經離婚,只不過「前妻」尚未找到住所,所以他們仍然暫時同居。小三曾檢查人夫身份證配偶欄確實空白,2024年7月正式交往,同年12月至今年1月仍然拖手、勾手臂以及互相餵食等親密舉動,直到收到是次案件訴訟文書,人夫才向她坦白一切,之後他們沒有再聯絡。
法官翻閱訊息 小三供詞露出破綻
法官翻閱人夫和小三之間訊息,發現雙方曾經提到朋友是否能夠接受2人關係,如果人夫真的已經離婚,就不會說出「XX(朋友名字)應該不行」等字句,小三更回覆「我們這種關係其實真的很危險」。
女被告一度擔心正宮是否發現婚外情
另外,人夫的朋友於2024年7月為他舉辦生日聚餐,如果他已經離婚,「前妻」應該不會主動要求表示參加聚會,就算「前妻」想參加,人夫理應拒絕,小三得知事件,卻說出「你說不要(妻子參加),不會很奇怪嗎?」;另1段對話紀錄中,人夫夜不歸宿,翌日早上收到妻子的LINE訊息,小三亦擔心正宮是否發現婚外情,反問「有沒有可能也是發現這樣,開始有警戒心?」。
法官判處賠償40萬新台幣
法官認為根據種種證據,小三明知人夫已婚,但仍然和對方交往,判處賠償人妻40萬新台幣(約10萬港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