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父求扶養!兒子爆曾全裸遭趕出屋 11年收入被花光 法官咁判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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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理應照顧子女,不應施以暴力,否則老來可能有報應!台南1名七旬老翁因洗腎而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無法工作難以維持生活,先後向法庭申請要求4名子女支付扶養費,卻遭3名子女駁回,老翁向第4名兒子申請給付扶養費時;兒子在庭上力數從小被父親毆打虐待情況,不但曾被脫光全身衣服趕出屋外,而且高中開始打工應付家中支出,畢業後從軍11年,收入全歸父親保管,但卻被全數花光,兒子亦強調自己無力支付扶養費。法官經審理後,駁回老翁申請,裁定兒子毋須支付分毫,換言之老來遭4名子女全面遺棄。
病父要求4子女支付扶養費
台媒於7月報道,年約75歲的老翁因需要定期洗腎,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目前無法工作,生活拮据,於是透過法庭要求4名子女每月5日前給付1萬新台幣(約2,500港元)扶養費。但到了2024年11月1日,其中3名子女申請對父親免除扶養義務,獲法庭批准。
兒子︰年幼時被全身脫光丟出屋外
餘下1名兒子在庭上作供時表示,自己年幼時經常被父親毆打和施虐,曾被脫光全身衣服,繼而赤裸趕出家門,由於長時間全身都有傷痕,所以被老師發現,他亦要請求同學幫忙擦藥。到了15歲至16歲時,他開始打工賺錢,以支付家中開支,高中畢業後從軍14年,其中11年收入全由父親管理,但他都不知父親如何花掉,直到第12年,他才拿回收入自主權。
父親喜歡賭博
兒子更透露,父親喜歡賭博,他多次勸喻無效,父親甚至以不合理理由索錢,令他心灰意冷,同時指出自己目前從事送貨工作,月入約3萬新台幣(約7,500港元),沒有餘錢支付父親生活所需,於是請求免除扶養父親。
法官批准免除扶養義務
法官認為,老翁故意虐待和侮辱兒子,行為涉及精神上不法侵害,而且未盡扶養義務,考慮到兒子收入,法官認為兒子沒有理由支付扶養費,於是駁回老翁申請,案件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