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我抱一下!遭房東代理人車內2次強抱摸下體 女租客崩潰住院1周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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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業主因不想親自處理租務事宜,故聘請代理代勞。台北1名房東代理人相約女租客用膳,趁對方服藥入睡之際,2次對她伸出狼爪,先在飯店停車場強抱,繼而在路邊狂摸,並在其耳邊輕呼「借我抱一下」。女租客連叫「不要碰我」等說話拒絕,但仍慘被摸胸和下體,最後她透過LINE求救脫困,事後情緒崩潰和報警求助,因病情惡化到要住院1周。檢察官跟進案件,以涉嫌「強制猥褻」罪名起訴該名房東代理人。

陳男在車內向女租客2次仲出狼爪,又抱又摸,最終捱告。(AI生成圖片)

女租客因服藥變得嗜睡

台媒於今年8月報道,案發2024年9月,陳姓房東代理人相約該名女租客外出吃宵夜,女方當時因服用了藥物,上車後立即沉睡,整段行程由晚上10時許至翌日凌晨5時許,長達大約8小時。

車內趁機環抱女租客

第1次性侵發生在凌晨1時45分,陳男將車停泊在中山北路一帶飯店停車場,趁女方熟睡時,從駕駛座伸手環抱,女租客嚇到驚醒過來,於是推開陳男,繼而下車吸煙,懷疑女租客當時半昏半醒,無法自行離開,之後唯有上車繼續行程,按照陳男提議前往陽明山「看夜景」。

撫摸右胸和下體

駛至七星山後,陳男將車停在竹子湖附近涼亭,2人一起吃宵夜,之後女租客再次上車,並因藥效而陷入沉睡。到了凌晨5時許,陳男將車停在外雙溪路邊,再度環抱女方,甚至在其耳邊輕呼「借我抱一下」,女租客再次驚醒,連叫3次「不要碰我」,但陳男撫摸其右胸、大腿內側和下體,女租客側身閃避,陳男才停手作罷。

女租客被猥褺後崩潰到要住院1周。(AI生成圖片)

女租客情緒崩潰需住院1周

女租客為求脫困,聲稱前往三重尋找友人,卻趁機用LINE向友人求救,最終成功離開。女租客回家後不斷向胞姊哭訴「超噁心」,指出當時身處陽明山昏暗山路,所以不敢逃跑,只能假稱前往三重尋求脫身。女租客情緒一直非常不穩,出現發抖、眼睛瞪大和失眠等情況,甚至連續洗澡2至3次,都仍然驚魂未定。

女租客翌日到派出所報案時,情緒同樣崩潰,不敢讀出陳男名字,進行認人手續時更加哭到無法呼吸,之後病情加重,出現易怒和亂花錢等病徵,最終在胞姊陪同下住院1周接受治療。

檢察官認定行為構成強制猥褻 作出起訴

士林地檢署經跟進後,認定陳男行為屬於強制猥褻,按照《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名將他起訴。

(ETtoday新聞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