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坐前面照伸狼爪!淫狼坐後座「照顧」醉閨密 撫胸揉乳摸下體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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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喝醉酒,理應提供照顧,不應趁人之危!台南1名男子和女友和其閨密等人飲酒聚會,其他人負責開車,女友則坐在車頭乘客位置,男子和醉酒閨密同坐後座。涉案男子趁女友的閨密意識不清,竟然隔衣撫胸揉乳,甚至觸摸下體。男被告「強制猥褻」罪名成立,被判囚10個月,民事方面,台南地院民事庭判處被告賠償15萬新台幣(約3.83萬港元)精神慰撫金。

邱男見到閨密醉酒,趁機猥褻對方。(AI生成圖片)

淫狼趁機坐醉酒閨密旁

台媒於8月報道,案發2023年6月16日晚上,涉案邱姓男子和女友、閨密及其他友人在台南1間餐廳飲酒到凌晨。閨密醉到不省人事,由閨密的女友人前來駕車接送,同時載同邱男、邱男女友、閨密,以及另1名女友人回家。一行人上車後,邱男原本坐在車頭乘客位置,因後來上落車位置調動,邱男趁機下車坐在後座的醉酒閨密旁,女友則坐到駕駛座旁。

受害人︰不要碰我

邱男坐在後座理應「照顧」閨密,卻在女友坐在車頭的情況下,先隔住內衣撫摸閨密右胸,再伸入內衣揉捏乳頭。閨密驚醒後多次表明「不要碰我」,但邱男仍隔住牛仔褲摸對方下體,試圖伸進褲頭不果。

男被告被判囚10個月,以及賠償15萬新台幣(約3.83萬港元)精神慰撫金。(AI生成圖片)

被告入獄10個月

受害人事後告知同行友人和報案,邱男否認猥褻,辯稱只是「搬運粗魯」,原告醉酒記憶並不可靠。案件經一審後,法官根據DNA鑑定結果和證人口供,加上心理報告顯示受害人長期情緒低落、自責和失去安全感,確實受到重大精神痛苦,裁定「強制猥褻」罪名成立,判處被告入獄10個月,被告二審上訴卻遭駁回,全案仍可再上訴至三審。

受害人獲賠償15萬新台幣

民事方面,受害人索償120萬新台幣(約30萬港元),但邱男一直否認有賠償責任,台南地院民事庭考慮到雙方身份和經濟狀況,判處賠償15萬新台幣(約3.83萬港元)精神慰撫金,案件同樣可以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