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幼女18次!淫父逃亡近15年做老闆 被捕剪電子腳鐐落跑遭重判
台灣發生淫父性侵幼女案,該名獸父共18次向未滿14歲的女兒伸出狼爪,眼見獸行曝光,立即拋家棄女逃亡近15年。淫父被通緝期間不但另交女友,而且在高雄擁有工廠,甚至經營廚具生意,暗裏展開幸福美滿的「新人生」。直到近日,淫父因闖紅燈而被截查,最終天網恢恢被捕,昔日淫辱女兒的罪行被翻開。
案件審理期間,男被告被裝上電子腳鐐,他破壞腳鐐打算重施故技逃亡,但當日立即落網。法官完成審理後,判處被告18項「強制性交」和1項「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名成立,合併判處12年有期徒刑。
女兒遭性侵慘呼︰好痛…超級痛
台媒於今年8月報道,涉案獸父本身和妻子育有1名女兒,妻子過世後,鰥夫再次結婚,他本應和第2任妻子一起照顧女兒,但由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期間,獸父明知女兒不足14歲,仍以每周1次頻率,在住所房間和浴室性侵女兒,即使受害人不斷呼叫「好痛…超級痛」,但淫狼仍然用毛巾或枕頭蓋住女兒眼睛逞慾,次數多達18次。
直到同年4月,女兒參加學校生理講座,課後向老師詢問相關問題,老師驚覺有異,查問後立即通知社福機構和安置受害人,案件因而曝光。
獸父逃亡接近15年 開設工廠經營廚具生意
淫狼接受調查期間「人間蒸發」,檢察官2010年7月28日發布通緝令,但他在逃亡期間已「掀開人生新一頁」,除了結識新女友,還在高雄開設工廠經營廚具生意,過得比逃亡前更好。直到2025年4月8日凌晨零時許,涉案男子在高雄鳳山區闖紅燈到警員截查,揭發他是通緝犯,他才要對過往獸行負上刑責。
被告破壞電子腳鐐再逃亡 當日落網
台南地方檢署經跟進後,認為被告沒有必要接受羈押,但需要戴上腳部電子腳鐐,而且翌日(9日)下午3時半到地檢署報到。但被告不願意接受審訊,打算重施故技繼續逃亡,當日(9日)上午10時用砂輪機破壞電子腳鐐,然後再次逃亡。警方同日下午5時許在屏東縣萬丹鄉拘捕被告,並到其位於高雄鳥松區工廠,檢獲被破壞的電子腳鐐等證物。
提出支付20萬新台幣保釋金被拒
案件在台南地院進行審理,被告向法院申請保釋,他主張自己沒有前科,逃亡大約15年來都有正當工作,目前知錯悔改,加上他和女友在高雄經營廚具生意接近10年,沒有逃亡可能性,希望支付20萬新台幣(約5萬港元),以作保釋金。
被告入獄12年
但法官認為被告會再次逃亡,於是駁回申請。法官指出,被告侵犯女兒後,不但不願意面對罪行,而且棄女兒不顧,逃亡大約15年才落網,為了逃避調查,更擅自破壞電子腳鐐,情節嚴重,考慮到被告認罪,聲稱願意變賣房產和工廠與女兒和解,但受害人表示不會原諒被告,懇請法庭重囚。法官裁定18項「強制性交」、1項「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名成立,合併判處12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