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的士司機爬後座性侵女學生!尾隨上樓索車資 捱告仍囂張遭重判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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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的士司機性侵女乘客案件。當地1名的士司機接載1名未滿20歲的女學生由台北返回桃園住所,當抵達目的地時,車資達1,500新台幣(約380港元),司機見到女學生飲酒後熟睡中,竟鑽到後座猥褻性侵得逞,完事後更追上樓索取車資。受害人先後支付總共2,000新台幣(約500港元),涉案司機更一度拒絕找續,而且同年再用類似犯案手法猥褻另1名女子。

被告先因猥褻案而被判囚2年,性侵案稍後審理,被告在庭上表現囂張,不但聲稱受害人傷勢造假,而且誣蔑對方是性工作者,甚至指控檢察官誣告。法官經審理後認為證據確鑿,加上被告態度惡劣,將他重判監禁8年6個月。

范男見到受害人在後座熟睡中,於是將她性侵。(AI生成圖片)

受害人隨機登上的士

台媒於今年9月報道,案發2023年2月26日上午7時許,未滿20歲的受害女學生在台北和友人飲酒聚會,打算回家時精神不佳,友人陪同她下樓,見到有1輛的士停在路邊,目送受害人獨自上車坐在後座,甚至拍攝的士車牌傳送給對方,叮囑「小心安全喔」,豈料仍然發生憾事。

司機鑽到後座性侵性侵女乘客

抵達桃園住所樓下,涉案范姓的士男司機見到後座女乘客仍然入睡,竟然色心大起,鑽到後座摸胸猥褻,而且嘗試解開對方褲子,受害人驚醒過來,范男隨即戴上口罩遮臉,繼而強行壓制對方性侵得逞,受害人一直奮力反抗,導致頸腹和右大腿擦傷。

范男在庭上表現囂張,更否認控罪。(AI生成圖片)

尾隨上樓索取車資

受害人之後下車離開,范男上前追討1,500新台幣(約380港元),受害人身上只有1,000新台幣(約250港元),范男即尾隨受害人上樓,她只能從家中找到1,000新台幣(約250港元)付車資。范男收錢後一度拒絕找續,但受害人一直堅持,他才歸還500新台幣(約127港元),受害人事後向友人哭訴,翌日報警驗傷。

被告庭上態度囂張

審理期間,范男否認犯案,辯稱受害人、其朋友和母親都不能擔任證人,不但誣蔑受害人和其母親都是性工作者,而且指控醫生「拿錢辦事」,所謂傷勢都是造假,甚至力嗆檢察官濫告,態度非常囂張。

被告先後被判入獄2年和8年6個月。(AI生成圖片)

受害人母親形容女兒情緒崩潰

但受害人母親作證,案發前女兒活潑愛笑,會分享生活瑣事,但案發後由於聽到女兒被性侵,母親斥責女兒為何在車上入睡,令到女兒情緒不穩定,全身發抖哭訴「我也不喜歡這種事情發生」,對方變了另1個人,每日表現抑鬱,母女變得好像陌生人。

被告先後被判入獄2年和8年6個月

法官指出,受害人隨機登上范男的士,他們素不相識,沒有誣陷范男的動機,案發後受害人抗拒乘搭的士,交代案情時情緒激動,可見遭到范男性侵後情緒崩潰。法官考慮到被告態度欠佳,沒有和受害人達成和解,同年9月10日,被告再用類似手法猥褻另1名女子,遭判囚2年有期徒刑,裁定「利用駕駛供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強制性交」罪名成立,判處8年6個月有期徒刑。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