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食肆內吸電子煙!港男1原因無即時投訴 網民:吸少陣會死?
撰文:喬納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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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室內公眾地方和工作間吸煙實屬違法。有港男在食肆內,發現坐附近食桌的大叔在吞雲吐霧,他手持電子煙食了3、4啖後,港男用手機拍下,打算食完飯後向控煙辦投訴,最後因有侍應見到他拍片而走去提醒大叔,大叔立即收回電子煙沒有再食。有網民認為「好過分!」、「吸少陣會死?乞人憎」。
港男不滿大叔在食肆室內食電子煙 拍片公審
港男在Threads上發布涉事影片,表示「真心幾X街」。樓主在留言繼續解釋只拍片未有即時作出投訴,原來因當晚大叔與3、4枱友人一起,他們「情緒好高漲,飲咗好多酒,有人解開晒衫,有人好興奮唱生日歌,我估正常人唔會去送頭」。而他認為事件十分離譜,「我住咗30幾年香港地,真係第一次食飯見到有人室內食煙」,他的用意是希望大家保護香港環境。
影片引來網民熱論,「吸少陣會死?乞人憎」、「係咪飲大咗」、「好過分!」。有人反鬧樓主只拍片,「出聲stop(制止)佢!唔好齋影」、「XX佢同佢講影咗片呀,報警呀」。
在禁煙區範圍吸煙 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
根據香港法例第371章《吸煙(公眾衞生)條例》,任何店舖、百貨公司或購物商場,以及扶手電梯皆屬於法定禁煙區範圍,任何人不得於禁煙區內作出吸煙行為,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