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女性虐案!清潔女工不滿遭閨密瞞騙 將她綁手性侵拍淫辱片牟利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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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女女性虐案。台北1名女子從事上門打掃清潔工作,其間認識1名女客戶,雙方成為朋友。清潔女工其後不滿遭閨密瞞騙,上門用皮帶綑綁對方雙手,並用布塞入其嘴巴,繼而強脫衣物指侵得逞,甚至將淫辱對方的過程拍成4部影片,再上傳到網上成人平台牟利。
案件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裁定被皮告「強制性交」罪名成立,判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經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賣片牟利情節嚴重,原審量刑過輕,改判4年有期徒刑。
閨密透露曽有瞞騙
台媒於今年10月報道,涉案張姓女子提供上門打掃清潔服務維生,到了2018年,張女認識1名女客人和其黃姓「男友人」,張女和該名女客人互換聯絡方式,雙方偶然聯絡,漸漸成為朋友。直到2019年2月28日,女客人邀請張女前往大安區1間快餐店見面,女客人閒聊中無意間提起,自己曾經欺騙張女,其實她和黃男是兄妹關係。
性虐指侵得逞
張女獲悉曾被欺騙而離奇地感到生氣,2人一同前往女客人租住的單位,張女不理會對方反抗,將她雙手高舉,並用皮帶綑綁,繼而用布塞嘴,之後強脫其衣物,最終指侵得逞。張女犯案期間更用手機拍下過程,製成4條影片,上載至網上成人平台賣片賺錢。
一審入獄3年6個月
受害人事後將張女告上法院,案件先在台北地院進行審理,女被告在庭上認罪。法官考慮到被告至今未能取得受害人的原諒,加上沒有前科和需要扶養母親等因素,裁定「強制性交」罪名成立,判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
二審改判囚4年
雙方均提出上訴,案件在高等法院進行審理,法官認為被告性侵方式殘暴,而且販賣猥褻影像,她們至今未能達成調解,認為原審量刑過輕,撤銷原判決,改判4年有期徒刑,案件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