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跟人夫學書法!垃圾桶遺避孕套師母怒告 法官:無法證曾性交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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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不是正統學校的師生關係,女生與人夫之間亦不應越界!台灣高雄1名成年女子前往人夫老師家中學習書法和繪畫,被指多次趁師母不在家之際,2人上完堂後發生關係,垃圾桶更遺下避孕套,人妻憤怒向2人提告。惟法官審視證據後,認為無法證明2人曾性交,但因有勾手等行為,超出一般朋友的關係,故判他們需賠償10萬新台幣(約2.5萬港元)。

人妻多次在家中垃圾桶發現用過的避孕套,相信丈夫和女學生出軌。(AI生成圖片)

家中垃圾桶多次出現曾使用的避孕套

台媒於今年10月報道,涉事夫妻結婚至今超過30年,到了2025年,人妻多次打掃住所時,都發現垃圾桶有用過的避孕套,懷疑丈夫和女學生出軌,其後又拍下他們勾手等親密行為,繼而將他們雙雙告上法院,索償100萬新台幣(約25萬港元)。

人夫拒認出軌

人夫在庭上辯稱,與女學生在2024年3月認識,2人只是相約散步聊天,2025年搬到左營,當時告知對方前往新家拜訪,人夫順道教對方書法和繪畫,因此2人相約買餸,在妻子不在家時,一起前往新家用膳和進行教學,其間沒有踰矩行為。

至於被拍下有親密舉動,人夫聲稱,女學生面對男性長輩朋友時,都會自然勾手牽手,沒有曖昧或親密的意圖。至於家中的垃圾桶有避孕套,人夫聲稱是在家中自慰後留下,但沒有和女學生發生關係。

法官判處男女被告需賠償10萬新台幣(約2.5萬港元)。(AI生成圖片)

法官認同無法證明男女被告共用避孕套

法官經審理後,認同男被告使用避孕套說法,無法證明他是否和其他人共用避孕套,即使原告申請鑑定避孕套上的DNA,但由於避孕套曾在垃圾桶內,套內套外DNA可能遭到污染,加上取得該個證據已經超過半年,難以認定鑑定結果的正確性,所以沒有必要鑑定。

判處賠償10萬新台幣

雖然原告未能證明男女被告曾發生性關係,但男女被告勾手行為,明顯超出一般朋友的關係,法官考慮到雙方社會地位、經濟條件等因素後,判處男女被告賠償10萬新台幣(約2.5萬港元),案件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