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大媽亂過馬路斷正!警員截停繼續施施然慢行 這舉動震撼網民
亂過馬路罰2,000元!網上流傳影片,上水有大媽亂過馬路,施施然在車來車往的馬路上「打斜」橫過馬路,結果走到對面巴士站時,遭守候的警員捉個正着,但大媽看到警員後竟只「揮了一下手」,未有停下,於是警員只好跟在身後,走了幾步後終於成功截停大媽查問。
網民留言揶揄大媽,「佢揮一揮手,當係拒絕傳單咁講聲唔使啦唔該」、「我趕時間,唔得閒做問卷」,又批評「有天橋又唔行,咩料?」、「簡直係明目張膽咁犯法」、「抵死,揸車成日遇着大地任我行嘅路人,真係累死人」。
Threads專頁「asiaidiotdrivers」分享1段30秒影片,配文寫道「除咗恭喜之外都唔知可以講啲咩」。影片見到,片主從天橋位置拍攝下方馬路,有大媽未有使用行人過路處或天橋,而是選擇亂過馬路,施施然打斜慢行,大媽先在巴士前方走過,走到中段期間,有輛私家車為免撞到她而慢駛。
亂過馬路被員截停 揮一揮手行開
大媽靠近巴士站快將走上行人路時,有警員立即走近,大媽見到警員卻未有停下,竟只揮了一下手就繼續行走,於是警員只好跟在身後,走了幾步後終於截停大媽,並拿起寫字夾板查問及記錄,當時升降機位置有另1名女警,而片主於片尾說了句「抵X死」。
網民:佢揮一揮手,當係拒絕傳單
網民紛紛嘲諷及批評大媽,「佢揮一揮手,當係拒絕傳單咁講聲唔使啦唔該」、「抵啦咁串仲慢慢行」、「抵死,呢啲大支嘢奉旨讓路俾佢,禍害人間」、「恭喜佢,透過今次經歷長知識喇」、「即時派彩,有時啲人都變咗慣性,咁大個企喺度睇唔到?趕時間?」、「見到Sir好似見到街坊say個hi咁」、「佢冇俾車撞已經算好彩」。
有網民指出,「上水這個位置由早到晚都係咁繁忙,隔籬有天橋,但不論男女老幼都係隨意穿越馬路,甚至有在大車之間隨意鑽、為追巴士而衝入巴士站、肉體擋車都係家常便飯,使行經這個位置的駕駛者一定要打起12分精神」、「其實依家條橋仲開多咗個升降機(行前兩步就係),連樓梯都唔使行,點解仲要喺馬路穿插行過」。
香港法例:胡亂過馬路罰款2,000元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任何人不得在以下情況橫過馬路,包括身處斑馬綫控制區內,但卻不在斑馬綫上;身處距離交通燈控制的過路處15米範圍內,但卻不在該等交通燈所運作的過路處;身處距離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或該天橋或隧道的任何部份15米範圍內,但卻不使用該天橋或隧道。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胡亂過馬路,即屬犯罪,可處第1級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