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大型包裹放走廊塞一半通道 港男勁不滿 網民教1招對付

撰文:謝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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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塞通道極危險,萬一發生火警後果不堪設想!有將軍澳屋苑居民於網上發文公審鄰居的缺德行為,指出有鄰居將多件大型包裹放在走廊將近兩星期,質疑「就算要裝修都無可能擺咁耐」,批評阻塞通道十分過份,他說已向管理處投訴,又問道「(如果)管理處做唔到嘢,報消防得唔得?」。

有將軍澳屋苑居民於網上發文公審鄰居的缺德行為,指出有鄰居將多件大型包裹放在走廊將近兩星期。(fb群組「將軍澳主場」圖片)

該名居民於fb群組「將軍澳主場」發文貼出照片,只見有戶居民將約7件大型包裹放置在家門兩則,按大小估計是新傢俬,紙箱和木箱均佔據了走廊一半通道。樓主指出,已忍了將近兩星期,最終也忍不住向管理處投訴,他平日不時見到有管理員巡樓,沒料到投訴時,管理員表現得「發現新大陸咁,完全唔知情」,他批評管理員巡樓時應主動負責任去處理,而非待居民投訴。

網民紛紛指出樓主可以報消防,「如果覺得管理處hea做可以直接搵消防」、「報消防嚟到管理處都甩唔到身」、「報消防好快會嚟處理,阻塞走火通道」、「報1823,消防第二日即到」、「無記錯,走廊闊度1500mm,高度2000mm,佢咁放應該犯法」、「睇嚟應該係未裝修好,啲淘寶傢俬就嚟咗,應該安排去臨時倉,唔好阻住公用走廊,造成安全隱患!」。不過也有網民認為應先與鄰居溝通,「如果阻到你就搵屋主啦,有解釋就容忍吓,我都試過裝修師傅遲咗成個星期先過嚟,但我有貼張紙說明,啲鄰居都話唔介意」。

對於有網民猜想,該名鄰居可能是因為搬屋才將大型包裹放置走廊,認為只是「小小阻」,要求樓主「容忍下啦」,樓主不滿地說「咁都叫小小?畀佢起埋屋好唔好?」,又認為就算要裝修,也是鄰居安排上有問題,批評「無理由佢自己嘅問題要其他隔籬鄰舍去承擔埋一份」、「好X奇怪啦,佢搞出嚟嘅問題,我有義務去理解佢理由?我淨係知自己咩理由都好,首先唔好煩到人」。對於有網民建議溝通,樓主表示「要咁面對面講就大家無癮啦」、「佢既然都無諗過會阻住人出入,我使X理佢咩理由阻塞咩」。

據第95F章《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阻塞逃生途徑屬火警危險罪行,就任何處所而言,任何人如將或安排將任何物件或東西擺放或留下;或如身為該處所的擁有人、租客、佔用人或負責人,准許或容受任何物件或東西被擺放或留下,而該等物件或東西阻塞或可能會阻塞該處所內的逃生途徑,該人即屬犯罪。如屬首次定罪,可處第6級罰款,即最高罰款10萬元;如屬其後每次定罪,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1年,而在上述任何一種情況下,可就該罪行持續的每日另處罰款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