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肖孫!8旬老夫婦將物業過戶孫仔 被趕走下場悲慘 1原因難討回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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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處理資產問題應審慎!上海86歲金姓老翁向內媒求助,指他將唯一物業過戶給孫子後遭趕出家門,「房沒了,家沒了,親情都沒了」。金伯數年前身體轉差,兒子及新抱不停勸說他提早將房產轉名給孫子,老伴雖1已提醒他有風險,但金伯認為親骨肉信得過便照辦,未料有天出門回家發現兒孫換了門鎖,兒子還現身說父母(即金伯夫婦)無權居住,現時他們被迫要住在旅舍。由於金伯過戶時簽的是買賣轉讓合約,有內地律師認為要維權會相當困難,金伯悲傷道出自己教書一輩子,「家庭教育徹底失敗」,後悔過度溺愛孫子。

金伯夫婦現時住在旅舍,新年臨近連服務員都已回鄉,他們卻要自行清潔。(微博圖片)

上海86歲金伯伯日前向內媒求助,他指在兒子及新抱勸導下,一時心軟以轉讓形式將物業過戶給孫子,而他一分錢都沒有收到。他退休前在高中教書一輩子,上世紀90年代學校給他分配了浦東新區物業,早期低價配售地方很大,足夠與兒子一家同住。

數年前金伯因腦部問題入院,身體情況轉差,此時兒子及新抱不停叫他先將物業轉名給孫子,以免他有不測時要辦手續很麻煩。當時金伯的老伴已提醒有風險,但他受不了兒子及新抱狂催,覺得早晚物業都是留給兒孫,便瞞住老伴簽署轉讓合約。

兒孫通過房屋轉讓合同過戶,寫明房子的金額105萬人民幣(約115萬港元),但實際沒有付錢,過戶前他們約好產權屬孫子,而金伯夫婦有使用權,可一直原址居住。兒子為表誠意,還將房產證交給金伯保管。過戶後金伯因身體問題難行樓梯,將物業出租改租樓住。結果,兒子去年突然通知要將物業賣掉,拿錢去買別墅,金伯指他們會無處可住,但如何求兒子都無用,還開始被惡言相向。兩老以為不交出房產證就沒事,但卻孫子去報失再重新補領。

金伯在兒子和新抱狂僱下,同意通過房屋轉讓合同過戶物業給孫仔。(示意圖/Getty Images)

2名兒孫開始露出真面目,他們先將物業租出並自己簽約,令金伯夫婦失去租金收入。原本的租客其實是金婆婆的好友,看不慣其兒孫惡行,在去年底在租約期滿前,將房子交還給金伯父母,讓他們搬回去。

惟金伯父母住進去僅2天,元旦後他們出門回來,卻發現兒孫已把門鎖換了,將兩老關在屋外。那晚天氣很冷,兒子及新抱竟在門口出現,稱「你們孫子說房子是他的,你們無權居住」,金伯氣到癱倒地上要送院。

翌日兩老想回家休息,卻繼續慘吃閉門羹,其後在親戚家暫住,但怕長時間打擾別人,現在暫住招待所(旅舍),但不知能住到何時,近日因臨近新年,連服務員都已回鄉,他們平日要自行清潔打掃。

金伯後悔對孫子過度溺愛,認為「家庭教育徹底失敗」。(示意圖/Getty Images)

金伯告訴內媒,事件最大打擊,是他教了一輩子書,算高級知識分子,「卻是家庭教育徹底失敗,親情全無」。回想起來他們對孫仔過於溺愛,就連保姆都是他出錢請,對兒子又是幫他操心所有置業、辦婚宴事宜。孫子出生後「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只是兩老從未想過他們毫不在乎恩情。他不想和兒孫鬧翻對簿公堂,但現實可能真的無其他辦法。

上海律師秦裕斌指,不少老人家聽信「遺產稅」之說,將物業過戶子孫,形式上是買賣,但實際上「贈與」。而子孫拿到物業後不盡贍養義務也時有發生,這時長者要維權非常難,因為產權人已換了人,法院要考慮這些合同是買賣還是贈與也很謹慎。他建議長者最好保持對財產掌控,勿過早割捨資產,可以遺囑方式做好規劃,或成立家族基金。

事件在網上引起爭論,雖有不少人鬧爆兒子及孫子,「這種兒子不抓天理難容」,但也認為金伯有責任,「小時候溺愛嬌慣的罪,老了自己受」。有部份網民則認為子孫所為太難以置信,「這是瞎編出來的吧?有點不敢相信!」,而現時只有金老伯一人之言,故不宜下定論。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