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線|70萬有樓貧窮人口 呢類人最高危 即睇18區邊區最多

撰文:陳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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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本港貧窮人口急增至165萬人,約每四個港人便有一人貧窮,當中竟有接近70萬人居於自置居所,可見有樓也不等於遠離貧窮。數據顯示,元朗、沙田和東區三區最多「有樓貧窮戶」,而且多數是長者,但扶貧委會員竟然如此形容他們……

扶貧委員會早前公布2020年貧窮情況報告,政策介入前本港貧窮人口較前一年增加16.2萬人至165.3萬人,貧窮率高達23.6%。

擁有物業就等於不愁生活?數據顯示,政策介入前本港有69萬貧窮人口居於自置居所,約佔貧窮人口的四成,亦是本港總人口的9.3%。這些「有樓貧窮戶」每月平均貧窮差距為6,500元,代表他們每月要有同等金額的收入才可脫離貧窮。他們之中,有58.1萬人所住物業沒有按揭供款或借貸,其餘10.9萬人仍有按揭供款或借貸。

居於自置居所的貧窮戶自2013年起均有增無減,每年平均增幅約4.5%,其中於2019年、2020年更錄得13.4%及17.6%的雙位數增幅,大幅「跑贏」整體貧窮戶同期增幅。事實上,有自置居所的貧窮戶較少機會獲得綜援或其他援助。報告又指出,政策介入後仍有較多貧窮人口居於自置居所,佔貧窮人口比例超過七成。

比較不同區域,區內涵蓋大片鄉郊地區及天水圍多個公共屋邨的元朗區,有超過3萬戶「有樓貧窮戶」,另外沙田、東區亦分別有2.9萬及2.6萬戶。比例方面,大埔「有樓貧窮戶」佔區內整體住戶比例為全港最高,佔比超過16%;其次是油尖旺以及北區。

值得留意的是,自置居所貧窮戶中,有超過四成、約13.3萬戶為長者住戶。一般情況下,自住物業不能帶來租金收入,若長者賣樓套現或會淪為「無殼蝸牛」,但報告卻提出將這些貧窮長者戶的無按揭及借貸的自置物業價值,折算為其可終身獲取的每月年金,並按估算將其中8.6萬名貧窮長者,識別為「收入貧窮、但有一定價值的物業」的長者,又指有近八成貧窮長者居於沒有按揭的自置物業,側面顯示長者貧窮數字未必能全面反映貧窮長者的經濟狀況及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