䃟頭村村民斥發展審批草圖亂規劃:殺人斜坡建屋 60年耕地劃綠化

撰文:莫家文 蔡正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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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嶼山沙螺灣早前被揭違法擴路及落閘封村,政府事後刊憲公佈沙螺灣及䃟頭發展審批地區草圖,本月初完結諮詢期,其中被納入規劃的䃟頭村村民控訴八成半私人土地被劃作綠化帶,包括耕種六十多年的農地,以及打算重建的舊屋地,村民更控訴政府胡亂規劃,容許在「殺人斜坡」上建屋。他們強調只想保育村落,吸引村民回流恢復農耕生態,並非發展丁屋群。有保育團體支持政府措舉,但建議合適規劃鄉村發展如「農地農用」,勿作過度限制。

根據城規會早前公佈的沙螺灣及䃟頭發展審批地區草圖,該幅規劃區佔地155.92公頃,涵蓋由䃟頭至沙螺灣整條東澳古道一帶地區,發言人稱由於該區出現擴闊行人徑和道路,以及削坡工程等人為干擾,或會影響該區的自然環境及鄉郊特色。為免不適當的用途進一步擴散,以及天然環境及鄉郊特色進一步受損,實有迫切需要制訂發展審批地區圖,以作出臨時規劃管制,諮詢期已於本月8日完結,有待城規會經審視後再制訂分區計劃大綱圖。

其中一個「被規劃」的䃟頭村,一批村民以及離島區議員何紹基日前召開記者招待會作出大控訴。村長謝擎天表示,䃟頭村擁有超過三百年歷史,從前是以農地耕作及海產作業維生,隨着下一代缺乏工作機會及地理位置偏遠而遷出,目前村內常住人口約100人,居住在大約三十間村屋內,其餘大約四十至五十間村屋舊屋地,因為日久失修而倒塌,需要重建才能入伙。

䃟頭村一直致力保留原始鄉村生態,以農耕及海產持續發展作目的。(蔡正邦攝)
䃟頭村未有如沙螺村般封村,准許外人沿東澳古道經過村路。(蔡正邦攝)

村民稱未被諮詢 八成半私人土地「被規劃」

謝村長表示,自1997年回歸後,有村民陸續申請舊屋重建,惟一直被地政總署凍結,直至2017年向立法會申訴後,獲地政處回覆可以重新申請,再有村民嘗試入紙,但至今仍然是杳無音訊,直至政府月前突然公佈沙螺灣及䃟頭發展審批地區草圖,將村內八成半私人土地,包括村民的舊屋地及農地納入綠化帶內,其間並無事前諮詢村民意見,令他們大吃一驚。

「呢度有兩次山泥傾瀉紀錄,唔係合適可建屋的地方,六十年代颱風溫黛時塌過山泥,有村民走避不及喪生,叫我哋喺度起丁屋,其實推我哋去死喎。」
䃟頭村村長謝擎天

謝批評,草圖中規劃區域極不合理,例如將村民多幅農地劃作綠化帶,部分已耕作約六十年,「個女村民由十八歲嫁入嚟,耕田耕到依家七十幾歲。」他擔心區域劃作綠化帶後,未能延續耕種生活。此外,有村民擔心多幅舊屋地被劃作綠化帶,一旦再被納入郊野公園範圍後便無法建屋,政府曾經補償另一幅土地作「v zone」申建丁屋,但位處於一幅有塌山泥傾瀉紀綠的斜坡上,「呢度有兩次山泥傾瀉紀錄,唔係合適可建屋的地方,六十年代颱風溫黛時塌過山泥,有村民走避不及喪生,叫我哋喺度起丁屋,其實推我哋去死喎。」

若舊屋地被劃作綠化帶 「乜嘢都唔做得」

對於外界指沙螺灣早前違法擴路及落閘封村,提早公佈發展審批地區草圖是防止有人利用丁權不斷起屋,破壞環境,謝解釋村民由始至終不是想將䃟頭村變成丁屋大戶,而是回復昔日鄉村生態,他們早在公佈草圖前,便主動聯絡長春社及大學團體,希望進行農地復耕,保育農村生態,亦有不少村民申請溫室牌,多年來只待發出開工紙便可以動工,然而政府部門一直採取拖字訣,直至近月在網上公佈有關規劃,村民才如夢初醒,直言「莫講保育,連耕田鄉村生活都有可能抹殺埋。」形容政府一刀切規劃有如「一盤冷水淋落頭」。

區議員:政府不應製造對立

離島區議員何紹基表示,若舊屋地被劃作綠化帶,若村民申請重建時,要通過環境評估等條件,興建難度極大,若然綠化帶再被納入郊野公園內,便「乜嘢都唔做得。」如今城規會只得不足三個月的諮詢期, 不與村民進行良性溝通 ,只跟着程序工作,若再有村民如沙螺灣村般激烈行動,只會造成對立,對大家均無好處,希望村民這次以講道理方法與政府溝通,期望取得外界理解與關注。

「摷返文獻,呢條村以前有種水稻,如果能夠維持返原有農田耕作,都係對鄉村保育生態有一定作用。」
長春社總監蘇國賢

環保團體:保留適度發展 農地農用

長春社總監蘇國賢表示,䃟頭村大約農曆新年前透過一個大學學者聯絡他們,指村民留意近年多了外人不斷挖掘泥灘海產,以致貝殼類海產大減,他們有意透過荒廢農田復耕等工作,進行生態保育,團體初步計劃先進行科學研究普查,保育生態資源豐富的廢棄農地,其餘則可用作復耕或教育公眾用途,形容村民「有可持續再生資源利用的想法,比其他鄉村都要先進。」

他又稱作為環保團體,一定支持沙螺灣及䃟頭發展審批地區草圖,不過他認為即使有農地被劃作綠化帶,規劃署亦應詳細列舉其用途,例如仿效荔枝窩私人土地綠化帶般,容許農耕但不許用作起屋,限制非農業發展,保持「農地農用」,既不浪費資源,亦可在保護環境前提下作適度保留。「摷返文獻,呢條村以前有種水稻,如果能夠維持返原有農田耕作,都係對鄉村保育生態有一定作用。」

沙螺灣及䃟頭發展審批地區草圖其中一個不合理處,是曾經將一個塌山泥死人的斜坡,劃為VZONE可作興建丁屋發展。(蔡正邦攝)

規劃署回覆指,現時䃟頭村一帶主要位於《沙螺灣及䃟頭發展審批地區草圖編號DPA/I-SLW/1》上被劃為「未有指定用途」地帶內。在擬備發展審批地區草圖之前,沙螺灣及䃟頭地區(下稱「該區」)未被法定圖則涵蓋,亦不屬於郊野公園範圍,但毗連郊野公園,是天然林地系統的一個重要部分。為防止出現雜亂無章和未受規管的發展項目,影響該區具重要科學和保育價值的鄉郊自然特色,有必要擬備涵蓋該區的發展審批地區圖,讓規劃署在擬備分區計劃大綱圖前,能為該區作出臨時規劃管制,以及採取執行管制行動,對付違例發展和不適當地改變用途的情況。

該發展審批地區草圖是該區現時唯一的法定圖則,然而發展審批地區草圖只屬臨時圖則,之後會由顯示詳細土地用途地帶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取代。為盡早就該區訂定合適的土地用途地帶及適時諮詢公眾,規劃署已加快擬備分區計劃大綱圖的工作,並於今年1月15日向城規會提交《沙螺灣及䃟頭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的擬稿作初步考慮,獲城規會同意以大綱草圖作諮詢。

分區計劃大綱草圖旨在為該區訂定概括的土地用途地帶,以便把該區納入法定規劃管制之內,並同時提供規劃大綱作指引。在制定各土地用途地帶時,規劃署會考慮不同的規劃因素。署方現正就大綱草圖的擬稿以及各土地用途地帶建議諮詢相關鄉事委員會、離島區議會及相關持份者,稍後並會把收集到的意見提交城規會作進一步考慮。在獲城規會同意後,有關分區計劃大綱草圖會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5條刊憲,取代有關的發展審批地區草圖,並在兩個月的展示期內進行法定公眾諮詢。

地政總署對於有村民反映被要求遷至其他土地重建或興建丁屋一事回應,指離島地政處正按既定程序處理6宗位於䃟頭村的村屋重建申請,當中最早申請於2017年提交。在處理村屋重建申請時,地政處會諮詢相關部門意見,但並不會要求申請人遷移重建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