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交響樂團前小號手認迷你倉藏爆炸品 官指悔意流於表面囚4年半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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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小交響樂團前小號手,涉在紅磡的迷你倉收藏爆炸品及武器。警方接獲線報後上門搜查,在該迷你倉發現多把長刀、伸縮棍,及多支火箭和羅馬焰火筒等。小號手早前承認管有爆炸品及攻擊性武器兩罪,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慧今(10日)判刑時指,被告的悔意流於表面,又指他前途盡毀,也屬咎由自取,判他入獄4年半。

法官又特別指出,警員在迷你倉發現大量示威者常用物品,惟控方指它們與案無關,在案情中亦沒有提及。法官指控方處理方法,嚴重降低被告的罪責,會把判刑理據的副本,給予律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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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文曦(33歲,小交響樂團小號手),被控於2022年9月2日,在紅磡恒藝珠寶大廈2樓「e多迷你倉」2954號倉房,明知而管有爆炸品;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彈叉連43顆鋼珠、兩把斧、3把刀、兩支木棒、兩支伸縮棍及一支金屬棍,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指被告選擇犯案自毀前程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原本前途一片光明,但選擇犯案,自毀前程。此外,雖然他指感到後悔,但口惠而實不至,在求情信中對犯案動機隻字不提,認為被告只是懊悔被揭發,前途盡毀亦是咎由自取。

若爆炸品落入不法之徒會禍及無辜

法官續指,涉案爆炸品若落入不法之徒手中,恐會禍及無辜,造成恐慌。考慮以上因素,法官最終就兩罪,判被告監禁4年6個月。

迷李倉內有大量暴亂示威者用品

判刑後,法官特別指出除控罪和案情提及的物品,警方亦在迷李倉發現大量物品,包括戰術背心、護目鏡、頭盔和BB彈等,控方指這些物品和本案無關。法官指,它們都是社會暴亂中示威者常用到的物品,法庭可推論該些物品會在大型集會中被使用,加重被告的罪責。即使法庭不作此推論,亦會視之為迷你軍火庫。除了作不法用途,被告沒有理由管有該些物品。

控方處理嚴重降低被告罪責

惟控方的處理方法,嚴重降低被告的罪責,令法庭在判刑時不能考慮該些物品。法官指,會把判刑理據的副本,給予律政司。

案件編號:DCCC 96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