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套丁案 控罪披露142名涉案原居民 兩人曾涉721白衣人案
有「村屋大王」之稱的王光榮,及元朗鄉村代表兼區議員程振明,涉嫌串謀「套丁」,在14年間詐騙地政總署向元朗水蕉新村丁屋物業發展項目批出建屋牌照,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今(11日)在區域法院續。兩人不認罪,控方需時修訂開案陳詞,暫委法官鍾明新把案押後至本周四(13日),料控方將正式開案。控方亦呈上新修訂的控罪,並披露了142名與案有關的元朗原居民,其中兩人是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案的被告。
兩名被告:王光榮(72歲、榮佳建築有限公司負責人、事務律師)及程振明(65歲、程為元朗區區議員兼元朗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
控罪期長達14年
控罪指,王及程於2005年5月11日至2019年5月7日期間在香港,串同142名原居民及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向地政總署申請在元朗水蕉新村興建「丁屋」牌照。該些原居民在作申請時,涉不實地聲稱他們是建屋地段的唯一業權擁有人,及訛稱他們取得該些地段時,是沒有經過他人或發展商的安排或協議而取得,從而誘使地政總署署長向他們批出建築許可證。
涉案原居民有142人
控罪亦列出142名涉案原居民的名字,包括:張志平、張樂威、楊偉文、駱天龍、龍兆德、胡銘豐、方春田、程文傑、蔡偉生、蔡松楷、徐松華、蔡裕中、楊國樑、陳敏聰、陳永堅、陳智傑、陳子全、李滿池、陳志明、程世邦、陳美福、李根祥、張達良、張智雄、張仲揚、陳家輝、朱海彤、林焯明、陳子忠、陳子皓、陳子信、陳偉強、陳智恆、鄧鏡清、鄧英傑、程振財、梁國彪、黃家輝、陳漢傑、梁國龍、關俊庭、程世康、陳子洋、陳耀榮、李啓榮、駱志聲、程錦榮、楊紹銘、周廣榮、林健偉、程金松、李聲揚、陳子傑、黃觀勝、程志威、程俊文、李國樑、林朗軒、林日焜、楊偉華、楊偉豪、楊傑强、蘇進光、胡灼林、程穎聰、簡德民、張英偉、易國明、蔡永和、黃傲斌、簡天寿、林桂興、陳健邦、陳和順、林子偉、林嘉輝、林嘉俊、林嘉豪、林建民、蔡建明、李炳才、葉悅華、張洛源、蘇偉傑、蘇啓駿、楊業青、蔡永康、林嘉濠、張子倫、梁錦益、梁錦逸、李文輝、龍祥貴、龍福兒、鄧肇樞、鄧啟榮、鄧懷琛、鄧啟權、鄧鶴松、鄧偉光、鄧嗣光、鄧啟光、蔡榮滿、蔡錦粦、楊幸金、楊啟光、程錦秋、程晉鋒、程儉浩、林國興、江偉傑、楊家興、徐有強、徐有明、樊超明、樊添恒、樊光明、樊德明、梁紹豪、李鎮熙、李浩邦、何武軍、張仁和、謝緯樂、謝燕冲、鄧翹沾、楊添康、陳國偉、楊結志、蔡立基、程世銘、林偉生、程偉基、程偉民、李啟鈞、林顯東、黃國輝、李肇然、蔡建偉、張亞伙、張秀容及黃汝錦。
兩名涉案原居民亦曾涉白衣人案
《香港01》早年揭發,7.21元朗站暴動案中的2名被告鄧懷琛及蔡立基,疑涉曉門套丁案,兩人同為曉門賣方,在2010年獲批建屋牌照,兩人在2014及2016年獲地政總署發出滿意紙,數月後補地價約143萬元,之後再於短期內將整幢丁屋出售,售價分別為925.8萬元及1,245萬元。
鄧懷琛及蔡立基所涉的7.21白衣人暴動案,原審時皆被裁定罪成,蔡立基後來上訴得直,獲撤銷控罪,鄧則維持原判,被判囚7年。
9名原居民被控套丁3人認罪
另外,控罪上的9名原居民黃觀勝、陳志明、蔡偉生、陳永堅、梁錦益、龍福兒、楊啟光、鄧翹沾及駱天龍,被廉署控告串謀詐騙罪,當中3人認罪1人待答辯,其中兩人被判囚1年,餘下5人不認罪,將於5月受審。
案件編號:DCCC 104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