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紐約直擊】何志平三度被拒保釋 官:棄保風險高 用錢換命

撰文:鄭嘉如 勞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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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嫌代表一間基金會,向非洲國家元首及外長行賄,2017年11月在紐約被捕至今。當地時間5月17日(本港時間5月18日凌晨3時間),紐約南區聯邦法院再開庭繼續審理他第三度保釋申請,法官正式拒絕他的保釋申請。
儘管何志平一方提出新的保釋條件,交出家人香港物業的樓契,加大保釋金額,但法官Katherine Forrest認為年紀老邁的何志平面臨十年以上刑期,有機會在獄中逝世,有誘因以金錢換生命,加上他背後的華信能源曾幫他付律師費,財產成謎,潛逃風險極高,因此很快就裁決拒絕他保釋。
駐紐約特約記者:Emma Kazaryan 記者:鄭嘉如、勞顯亮 連線報道

何志平第三度申請保釋被拒,律師團隊表現十分失望,與何志平商討後,向法官表示對裁決無補充。(Elizabeth Williams / 美聯社)

法官拒保釋 律師表現失望

何志平身穿與之前一樣的深灰色囚衣及深色鞋出庭,沒有戴上手銬,到庭時向律師微笑。何的外貌與兩周前並無大分別,面色顯紅潤,但神情憔悴。兩周前華信美國公司總經理劉亞東到法庭旁聽,但這次他就沒有再現身。

開庭後,法官Katherine Forrest拒絕何志平保釋,何志平及五名代表律師聞訊後,表現十分失望。律師和何志平圍圈商討數分鐘後,律師代表Andrew Lavender向法官表示對裁決無補充。多位本港傳媒的記者到庭旁聽,何志平對記者強顏歡笑。

退庭時,何志平與律師逐一握手,律師Lavender拍一拍他的膊頭以示安慰。律師離開法庭後,拒絕回答記者提問,而在並兩星期前,律師則向記者展露笑容並稱對保釋感到樂觀。

何志平第三度申請保釋正式被拒,他的代表律師Andrew Lavender離開法庭時,並無像兩星期前那樣回答記者問題。(Emma Kazaryan攝)

在美國「無家」 香港定必聽命北京拒引渡

主審法官Katherine Forrest在庭上與控辯雙方討論日前收到的信件,包括辯方提出過的多個保釋方案。她表示保釋的主要考慮是何志平在美國並無有真正的社區聯繫,因何並非美國公民,他在美無家人,亦無物業,即是無家。同時,何過往經常旅遊,亦證實在香港及中國有非常強大的關係(powerful ties),亦有能源公司為其付出大量金錢。

法官指,任何人如面臨十年至半世紀的刑期,又有大量的金錢,就等同有很高潛逃風險。

法官指考慮過保釋後,若要求何在家囚禁,並不適合,因為何在美無物業,並無合適軟禁居所;至於電子腳鐐,法官指此措施有時有效,但亦曾發生電池耗盡的問題,一旦如此,何亦有機會脫逃。

此外,法官表示香港政府在引渡問題上,必須得中國政府批准,而香港必會跟從中國的決定,因此不清楚若何志平潛逃至香港,美國最終能否引渡。

法官Katherine Forrest認為年紀老邁的何志平面臨十年以上刑期,有機會在獄中逝世,有誘因以金錢換生命,加上他背後的華信能源曾幫他付律師費,財產成謎,潛逃風險極高,因此很快就裁決拒絕他保釋。(Elizabeth Williams / 美聯社)

5850萬資產擔保 難估背後財力

關於何志平的資產抵押,辯方早前提出提高現金抵押至300萬美元、以及兩個估值共450萬美元物業,即共750萬美元(約5,850萬港元)資產。

辯方在庭上提及昨日去信法官解釋的資產充公措施,例如美國司法部可憑何志平母親及兄弟樓契,在當地銀行或證券所抵押現金,或進行轉名手續,惟控方反對指,相信無任何銀行或機構會願意這樣做,中國政府亦有可能干預出售物業或銀行過戶程序。控方並指連兩座物業的估值是否準確亦不清楚,因現時是依賴辯方提交的數目。

法官認為問題並非在於保釋金額有多大,而是能否以「道德勸說」的理由,包括抵押上他母親及兄弟的居住的單位,以及他在美國五位友人的金錢,去確保何不會棄保潛逃。但由於有太多未知之數,未能確保「道德勸說」類措施會否有效,令她最擔心若何潛逃,有可能令他母親及兄長失去居所。

法官亦指,何志平背後的能源公司,曾幫他付律師費,加上他一而再提高保釋金額,難以估計他背後的財力,認為這些錢亦可幫他潛逃。

《香港01》駐紐約特約記者Emma Kazaryan,當地時間5月17日,直擊何志平第三度保釋聆訊續審。

面臨十年以上刑期 控方勝算高 何或棄保用錢換命 

辯方多次強調,何志平決意還自己清白,又說他寧願在獄中死去,也不會潛逃,毀壞自己的信譽。但法官說何已年屆68歲,若面臨最高十多年刑期,他即使可能損失大量金錢,亦會有強烈逃亡動機,「金錢終歸為金錢,但現在面對的問題是生命。」(Money at the end of the day is money, but we are talking about life here.)

法官作結時表示認為控方提交的論據,已滿足到其反對保釋立場。她又說拒絕保釋的理由與2月5日拒絕何志平保釋時已提及過理據相同,當中包括認為何志平被控賄賂的罪名顯示他的誠信可能有缺失,即在一些情況下願意違反法律。她又認為在辯方要求撤消多項控罪的問題上,控方較有勝算。

最終,法官Forrest說:「不管有沒有潛逃風險,本庭認為有(Whether or not there's risk of flight, the Court thinks there is)」,即時宣布拒絕何志平第三次保釋申請。

何志平被捕後,一直被還柙在紐約大都會懲教中心,與審訊的南區聯邦法庭一街之隔,有通道相連。(資料圖片 / Emma Kazaryan攝)

5月2日,主審法官Katherine Forrest開庭審理何志平第三度保釋申請,當時法官指有三大問題未解決,因此未能就保釋申請作出裁決,押後至今日再聆訊。到今日審訊前,何志平一方再提出新的保釋資產抵押方案,包括交出母親和兄弟在香港的物業樓契,又將現金擔保加碼至100萬美元。

能源基金會香港總部人去樓空

華信於香港擁有會展舊翼四層單位,其中基金會一層重門深鎖、無人辦公,從外見地上佈滿招租傳單,接待前台上放有3月15日出版的《文匯報》。基金會的網站亦已在數月前關閉。據《香港01》記者了解,基金會解散前,已有離職潮,倒閉後已有員工找到新工作。

另外華信持有的另外三層單位為華信集團屬下香港公司的辦公室,記者到訪時仍見有接待員工作,但氣氛顯冷清。

何志平2017年11月被捕後,妻子胡慧中一直沒有現身,法庭文件顯示,二人有透過電郵通訊。(資料圖片 / 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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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涉賄案時序

時間 事件
2014年9月30日 何志平以電郵聯絡一名認識前塞內加爾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 的中間人,指希望加迪奧能代為安排何志平與乍得總統會面,拉攏關係。
2014年10月 前塞內加爾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 與乍得總統會面,並告知何志平提議可為總統提供秘密選舉財政支持。
2014年10月19日 何志平與前烏干達外長、時任聯合國大會主席薩姆・庫泰薩(Sam Kutesa)於紐約聯合國總部會面。
2014年11月11日 何志平與一間中國能源公司代表與乍得總統會面,歷時兩小時。
2015年1月 何以一間中國能源公司的名義,承諾向乍得總統提供200萬美元作慈善用途,但美國檢察院指實際是作行賄用途。
2015年3月12日 何再次與前烏干達外長、時任聯合國大會主席薩姆・庫泰薩(Sam Kutesa)於紐約聯合國總部會面。
2015年3月、7月 何先後兩次由香港經紐約一間銀行匯款20萬美元(共40萬美元),到一個由加迪奧持有的杜拜戶口。
2015年8月2日 前烏干達外長、時任聯合國大會主席薩姆・庫泰薩(Sam Kutesa),指派涉事能源公司主席為自己的「特別榮譽顧問」。
2016年5月6日 何由香港經紐約匯款50萬美元,到一個由烏干達前外長薩姆・庫泰薩(Sam Kutesa)持有的烏干達戶口。
2017年11月17、18日

前塞內加爾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及何志平先後於紐約被捕,11月20日提堂後還押候審。

2017年12月 何志平曾申請保釋被拒,控方正式起訴,繼續還押候審。
2018年1月5日 何志平再申請保釋,保金1,000萬美元,接受軟禁和佩戴電子腳鐐,並放棄拒絕被全球引渡的權利。
2018年1月8日 何志平首次提訊,否認全部八項控罪,將繼續還押,預計一年後才正式審訊。
2018年2月5日 第二次提訊保釋被拒,何志平雙腳一沉,控方:羈柙後與滬保持聯絡。
2018年5月2日 第三次保釋聆訊,華信高層旁聽。辯方律師承認收華信預付金。法官押後裁決。
2018年5月17日 法官正式拒絕何志平第三次保釋申請。
2018年11月 正式開庭審理。

資料來源:香港01記者採訪、美國起訴書、法庭審訊

何志平第三度申請保釋,控方代表、聯邦助理檢察官Douglas Zolkind多次向法官表示,反對何志平保釋。(Elizabeth Williams /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