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辯論】潘國城倡公私營合作新模式 被批變「發展商優先」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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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期5個月的「土地供應大辯論」正進行得如火如荼,其中港府大力推崇的公私營合作發展,惹來不少人質疑及批評,憂慮當局要為地產發展商「開路」。身兼香港願景首席研究顧問的規劃署前署長潘國城今日(20日)於一個民間研討會中,又再提出其倡議的改良版「土地調整」公私營合作模式,但多名與會者包括市建局前行政總監譚小瑩卻指,憂慮這套由香港願景最近提出的計劃,恐怕會造成官商勾結,甚至淪為「發展商優先」局面。
此外,有身兼民間土地資源小組成員的學者,則力撐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地產商閒置土地,認為是目前解決土地問題的最可行方案。

民間土地資源小組今舉行研討會,討論公私營合作新模式。(陳淑霞攝)

民間土地資源小組今日舉行研討會,討論公私營合作新模式。潘國城發言時指,以「土地調整」模式釋放土地潛力,可加速房屋建設及城市發展。

他續稱,美國、德國、法國、日本等早已實行多年,鼓勵私營界別帶動,將業權分散、難以發展的新界土地集合,並向政府提交建議書,達致公私營合作發展模式。他又認為可成立統籌辦事處管理,由下以上推動。

Roger Nissim 認為港府應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閒置土地。(本土研究社圖片)

譚小瑩:公私營合作迫小地主讓路

民間普遍對公私營合作存有憂慮,研討會中不少與會者,亦追問會否造就官商勾結、地產商優先,又關注如何確保其透明度;亦有人以過海隧道為例,指港府受公私營合作所限,未能改變其收費機制。

早年與市建局理念相左、提早離任的前行政總監譚小瑩亦質疑,公私營合作或會令港府傾斜發展商,結果小地主則需讓路,潘國城回應稱,上述思維及前設不正確,因為並非所有土地均屬發展商擁有,認為村民等地主仍有發聲及議價能力。

學者:港府要重奪土地主導權

香港大學房地產及建設系客座教授、民間土地資源小組成員Roger Nissim 則與潘持相反意見。他認為公私營合作費時失事,由發展商提出換地過於被動,亦不能強迫他們提出申請及控制其時間性;反之,現有的《收回土地條例》既然於97年回歸前行之有效,建議港府沿用機制,並重奪主導權。此外,他認為港府以公共用途動用條例收地,出師有名,至今尚未遭遇任何法律挑戰;而港府坐擁豐厚儲備,絕對有能力應付收地賠償。「政府應該用有智慧嘅方式,增加土地供應。」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成員梁焯輝亦以參與者名義出席研討合。他回應Roger Nissim所指,過去《收回土地條例》曾捲入法庭爭議。會後梁又表示,新市鎮發展所需時間冗長,當年洪水橋新發展區諮詢曾有5000人出席,「啲人以為係為大陸造新市鎮,但無啲咁嘅事。」他指現階段沒有任何前設,冀聆聽民間理性討論。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成員梁焯輝(白色裇衫男士)亦有以參與者名義出席。(陳淑霞攝)
譚小瑩(間條上衣女士)質疑,公私營合作或會令港府傾斜發展商,結果小地主則需讓路。(陳淑霞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