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真社:致命職業意外平均罰款7萬 重犯罰款金額不升反跌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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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性命何價? 《傳真社》發現,過去兩個財政年度共有80人因牽涉最少50宗致命職業意外被法庭定罪,罰款介乎7000元至52萬元,平均每人被罰款約7萬元,但卻沒有人因此而被判入獄。
即使僱主重犯同一罪行,罰款沒明顯上升,甚至出現不升反跌的情況,有涉事公司由初犯時被罰1.8萬元,到第8次重犯時竟然只被罰款8000元,罰款阻嚇力成疑。

過去兩年被定罪次數最多的建造業公司。(傳真社製圖)

50宗致命意外共導致52人喪生,罰款額最高的涉及一宗兩死慘案。2014年3月25日兩名工人在港島山頂地利根德閣維修地盤進行外牆維修,期間工作平台突然折斷及倒塌,兩名工人從高處墮下,傷重不治。涉事的香島建築有限公司、先進工業設備有限公司及文正工程有限公司,其後分別被判罰款52萬元、12萬元及15萬元。

《傳真社》早前透過《公開資料守則》,向勞工處取得2016年4月至2018年3月所有違反職安健的法庭定罪紀錄,發現同一公司屢次重犯同一項的罪行的罰款,不但不會隨之有明顯上升,甚至出現不升反跌。

承建商重犯相同罪行判刑不升反跌。(傳真社製圖)

重犯罰款不跌反升

被定罪次數最多的5間建造業公司,最常犯罪行是「沒有防止有人從不少於 2 米之處墮下」,過去兩年各有5至8次紀錄 (如同一意外相關公司有多於一項的相同定罪,只會計算量刑最高的一項)。

《傳真社》指,以新世界建築有限公司為例,過去兩年曾8次涉及「沒有防止有人從不少於2米之處墮下」的定罪紀錄,第一次罰款1.8萬元,第二次罰款上升至2.5萬元,之後第三次調頭下降至1.4萬元,到第八次更大幅下跌至罰款8000元。

定罪個案多涉港珠澳大橋工程

《傳真社》又發現,過去兩個財政年度被定罪次數最多的5間建造業公司中,有4間都是港珠澳大橋的主要承建商。中國港灣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的32次定罪紀錄中,有30宗涉及港珠澳大橋相關工程;有27次定罪紀錄的威勝利香港有限公司,有26次與大橋相關;而香港寶嘉建築有限公司則全部26宗定罪紀錄都與大橋有關。過去兩個財政年度涉及港珠澳大橋工程的定罪紀錄,合計有109次。

涉及傷亡工業意外的審理時間。(傳真社製圖)

審訊時間最長達5年半

除了罰款額低外,審訊時間也十分漫長。《傳真社》發現,過去兩個財政年度4,508宗違反職安條例的定罪個案,由案發至定罪平均需時約9個月,但這50宗致命意外平均需時一年半,當中歷時最長的案件更需時5年半。過去兩年沒有任何罪成者被判即時入獄,只有一宗涉及三項控罪的意外,被告判監禁一個月,緩刑兩年。自職安相關條例出現60多年以來,也從沒有人因需負刑責而入獄。

今年7月,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提高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的罰則」的方向性建議,提出修訂方向包括適當地提高法例的最高罰款水平和監禁刑期、就極嚴重違法個案,將罰款金額與被定罪公司的營業額掛鈎、上調極嚴重罪行的最高監禁期、檢控的案件可呈上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審訊,及將發出傳票的時限由6個月延長至1年。

勞工處昨(15日)回覆傳媒查詢時重申上述建議,並會視乎持份者的意見及法律草擬的進度,期望2019至20年度的立法會會期提交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