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向懲教署索償案 助理知黃是公眾人物 無測其用踎廁能力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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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不滿在東頭懲教所轉倉時,被要求「剝光豬」蹲下搜查,向懲教署索償案續審,曾看守黃的懲教員作供,查問政治背景是避免衝突,及方便安排囚倉及工種等,但他其實分不開學民思漸及香港眾志有何分別,只知黃是公眾人物,另外他亦否認曾要黃之鋒「踎低」接受盤問。

一級懲教助理梁天行稱查問政治背景只為方便安排。(馮家淇攝)

查問政治背景為避免衝突

一級懲教助理梁天行供稱,當日未有詢問有關表格以外的問題。他表示一開始認識黃之鋒是因學民思潮,但其後又詢問其屬何政治組織,並在表格備註寫上「香港眾志」。裁判官詢問:「你知唔知學民思潮同香港眾志有咩分別?」梁指不清楚,只知黃是公眾人物。

裁判官問為何需要知道政治背景,梁指為方便工作,官再追問何謂方便工作,梁回答方便調配囚倉、工場,選擇工種性質及避免衝突。

否認要黃「踎低」測用踎廁能力

梁不同意黃之鋒曾全祼「踎低」接受盤問及同意黃曾詢問為何要「踎低」,但沒有答過他「踎低」為了測試使用踎廁能力。黃問:「點解唔可以檢查腋下就除衫、檢查下體就除褲?」梁則回答:「我未聽過分開檢查。」

高級懲教主任郭穩捷供稱不會要犯人光身查問。(馮家淇攝)

不會要犯人光身查問

高級懲教主任郭穩捷供稱,搜身程序分為光身及摸身檢查,光身只有在外間進入院所才會光身,而摸身無須脫衣。搜身程序為光身搜身、穿著新衣服、搜查個人物品及舊衣物,最後才會詢問問題,因此不會存在光身回答問題情況。

問背景為收集情報

郭又指,「踎低」動作一般不會少於兩次,整個搜查時間約5至10分鐘。他表示有需要詢問在囚人士背景及所屬組織,甚至宗教信仰,一方面為了收集情報,另一方面把不同組織的人士分隔到不同囚倉,減低他們矛盾。

署方調查列黃的投訴屬「虛假」

高級懲教主任余承祐負責處理今次投訴案件,供稱曾向現場三名懲教員查問,及與黃同期轉倉到東頭懲教所的在囚人士查問,曾否發生同類不合理對待,有囚犯表示沒有或不清楚。加上黃所指責對象為懲教署,而非涉案的3名懲教助理。綜合以上資料,他向調查委員會呈交調查報告,結果顯示黃的投訴為「並無事實根據」,及將事件歸類為「虛假」。

黃質疑署方「自己調查自」

黃質疑委員會的七人中,有五人為署長委任,變相是「自己調查自己」,又指每年委員會接到的投訴逾百宗,但歸類為屬實的案件只有個位數,批評懲教署的投訴機制是「黑箱作業」,余表示「我無評論、無補充」。

原告黃之鋒稱他於前年10月16日,被安排由東頭懲教所轉成人倉,期間被要求脫光衣服搜身及盤問時,遭到不尊重對待,向被告懲教署索償1.6萬元。

案件編號:SCTC02834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