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瀝源香港駕駛學院再排廢水入城門河 判罰1.3萬元

撰文:張雅婷
出版:更新:

繼去年2月後,香港駕駛學院位於小瀝源的沙田安全駕駛中心,再次將未經妥善處理、呈渾濁淡啡色及有臭味的廢水排放至城門河,今日(1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1.3萬元。

香港駕駛學院位於小瀝源的沙田安全駕駛中心,第二次將未經妥善處理的廢水排放至城門河,被判罰款1.3萬元。(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污水呈渾濁淡啡色、有臭味

環保署執法人員去年八月到沙田安全駕駛中心巡查時,再次發現該駕駛中心的污水處理設施沒有妥善運作,不斷排出呈渾濁淡啡色及有臭味的廢水,經公用雨水渠流入城門河,造成水質污染。環保署抽取廢水樣本化驗,結果證實其懸浮固體濃度、化學需氧量及生物需氧量均超出排污牌照上限兩倍,遂按《水污染管制條例》再次檢控牌照持有人香港駕駛學院。而該中心於去年二月亦曾因相同罪行被定罪及罰款8,000元。

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任何人士排放不符合牌照規定的廢水即屬違法。初犯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其後再犯最高可被處罰款四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環保署發言人提醒所有牌照持有人包括處所佔用人或物業管理公司,必須確保其污水處理設施運作正常,並嚴格遵守牌照訂明的排放標準,以保護水體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