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金鐘衝突多人受傷 民權觀察:警方使用過量武力

撰文:袁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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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爭議持續,金鐘政府總部一代爆發大規模警民衝突,警方曾施放催淚彈,發射橡膠子彈及布袋彈,多人受傷。關注香港人權狀況的民間組織民權觀察,譴責警方以過度武力對待示威者,使用橡膠子彈、布袋槍等槍械作為驅散手段,已經違反聯合國相關原則;又指部分警員的行為,更可能涉及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的刑事成份。

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者於6月12日前往金鐘立法會、政總抗議,下午三時後示威者開始衝破防線,及後警方發射催淚彈、布袋彈及催淚水劑,情況混亂。(余俊亮攝)

民權觀察:催淚彈直射示威者 不符驅散目的

成立於2014年的民權觀察是一個民間組織,關注香港的人權狀況。組織於今日下午1時15分至5時30份之間派出9名人權觀員於金鐘一帶的示威現場進行觀察行動。組織根據觀察員記錄、傳媒採訪等影像片段,譴責警方以過度武力對待示威者。

民權觀察指,警方多次以直射方式向示威者發射催淚彈,憑目測雙方距離大約15米,組織質疑此類做法危險,違反催淚彈槍的使用方式,以及可對示威者造成嚴重的身體傷害,與驅散示威者的目的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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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背向警察仍被打 武力明顯過量

民權觀察續指,警方於6月12日下午,在香港金鐘一帶使用橡膠子彈、布袋彈等槍械作為驅散示威者的手段,已違反《聯合國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則》;組織更注意警方「速龍小隊」在示威者背向警方離開時,仍然繼續以警棍襲擊示威者,認為這些武力的使用明顯過量,超出驅散或拘捕示威者的目的。涉事的警員的行為更可能涉及刑事成份,包括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