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2019】社會房屋計劃兩周年 社聯倡政府加碼興建組合屋

撰文:張嘉敏 梁德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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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房屋問題嚴峻,公屋輪候時間高達5.4年,不少基層市民被迫屈居於狹窄的劏房。政府於2017年推出「社會房屋共享計劃」,由社聯牽頭募集舊樓單位,裝修改建後轉交社福機構營運。計劃推展超過兩年,至今共提供約618伙單位。
回望過去兩年的工作,社聯社會房屋共享計劃項目總監何俊傑坦言,單靠改建現有樓宇難以滿足需求,僅屬輔助角色。他認為,長遠而言,過渡性房屋應以興建組合屋為主軸,惟政府應增加參與度,減輕非政府機構的負擔,並同時加快建屋速度及提高供應量。

何俊傑認為,過渡性房屋日後的主力供應為以組合屋方式興建。(鄭子峰攝)

「社會房屋共享計劃」於2017年9月推出,由社聯負責募集及翻新私人單位,並交由各個社福機構負責營運。合資格的租戶可以較低的租金租住單位,惟需要與他人共住。計劃至今已有9個項目,提供約240伙單位,共交由9個機構負責營運。當中住戶以家庭為主,部分單位支援單身人士;於未來一年,預計會提供多約200伙單位。此外,社聯現時共有3個組合屋項目,分別於深水埗南昌街、深水埗欽州街及葵涌業成街,料共可提供約400伙單位。

興建組合屋關鍵在覓閒置地

社聯社會房屋共享計劃項目總監何俊傑稱,改建現有單位作社會房屋有一定困難,包括裝修成本、難以募集大量單位等,於供應量上只能作輔助角色。他認為,未來過渡性房屋的供應主軸應透過於閒置土地上,以組合屋方式興建單位。

社聯深水埗南昌街組合屋項目料將於年底接受申請。(資料圖片)

社聯首個組合屋、於南昌街的項目將於今年底接受申請,料於明年落成。何俊傑稱,過程中有不少阻滯,如審批預製組件需時近半年,當中經過反覆調整以符合防火要求。此外,政府現行規定未必適合組合屋的實際所需,他舉例指政府規定日間運送的組件寬度不能多於2.5米,惟相關標準對住用單位而言未必合適。

現時過渡性房屋幾乎交由非政府機構全數負責,由建築、申請到營運均一手包辦,何俊傑坦言未必每個機構有能力承擔,他認為由運房居牽頭的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主要為聯繫及收集不同意見的角色,營運機構需要獨力應付各部門的要求。

截至今年6月,已公佈的過渡性房屋項目一覽表。(運房局網站)
何俊傑建議政府應加強專責小組的功能。(鄭子峰攝)

專責小組功能應加強

何俊傑建議政府應加強專責小組的功能,如負責物色閒置用地,評估可用土地的數量,並協調各個政府部門的工作。同時,應該就建造組合屋製定一套準則,並按照內容就現行規定、法例等拆牆鬆綁。對於有消息指政府或成立社會房屋企業,他對此表示贊同,並希望能透過中央化統籌方式,一方面降低採購成本,更能夠更有效地搬遷組合屋組件,以加快推出單位及增加過渡房屋供應量。

事實上,社會房屋於外國並非新鮮事,何俊傑過往曾到訪英國、荷蘭等地視察,當中於英國倫敦的社會房屋,一般交由物管公司管理,若出現生活問題才將個案轉介予社工跟進,導致住戶與鄰近社區不時出現爭執,更衍生賭博、吸毒等社會問題。反觀香港的做法,社會房屋項目均交由負責營運的社福機構主動提供社區服務,甚至促進鄰睦關係,何俊傑形容此做法為本港社會房屋的一大特色,是不能缺少的一環。

現時本港的過渡性房屋項目主要分成三大類:改建現有樓宇單位、新建過渡性房屋、改建整幢建築物。截至今年6月,在已公布的項目內共可提供約1390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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