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站內派傳單 官指具潛在危險 改判工黨主席沒遵從告示罪成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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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黨現任主席郭永健3年前在九龍塘港鐵站內,抗議港鐵加價,因而遭票控。他早前被裁定「沒有遵從告示」罪名不成立,港鐵則不服提出上訴。高院今(23日)頒下判詞,指港鐵是大型運輸工具,接載大量乘客。若其中一班列車被干擾,整個系統或會受影響。雖然證據顯示郭沒對港鐵有實際干擾,但可合理被視為潛在的危險。職員指示郭離開車站,並非不合理。法官遂裁定港鐵上訴得直,改判郭罪成,案件發還原審裁判官判刑。

工黨現任主席郭永健(左二)原審時被裁定沒有遵從告示罪名不成立。(李慧娜攝)

郭永健原被控就「沒有遵從告示」及「未獲批准而派發物品」罪,他在裁判法院被裁定「未獲批准而派發物品」罪成,被判罰款2000元,而另一罪則不成立。港鐵以案件呈請的方式,提出上訴。

一班車可致整個系統受影響

法官在判詞中指,港鐵是大型運輸工具,接載大量乘客,而乘客都很忙碌。法官指與巴士不同,即使其中一班列車被干擾,整個系統或會受影響。而涉案的九龍塘站是其中一個最繁忙的車站,而該站並不寬敞。

派傳單可視作有潛在危險

法官續指,證據顯示郭當時的行為,沒對港鐵有實際干擾。惟法官強調事件發生在收費區內,示威地點鄰近兩條主要通道。雖然案發是星期日,但是中午時分,當天乘客的人數不應被低估。郭等人當時發宣傳單張和貼紙等行為,可合理被視為潛在的危險。

職員判斷非不合理

法官認為,涉案港鐵職員有權作出評估。因此,職員指示郭離開車站,而該指示並非不合理。

雖然沒有證據顯示,郭等人使用揚聲器發出的聲音,會蓋過港鐵的現場廣播, 但法官指有些乘客或會被揚聲器發出的聲音,分散注意力,可以想像有乘客因此會放慢腳步。

法官又指,郭可在港鐵站外,或利用社交媒體示威,郭只是不准在港鐵站內示威。法官因此改判郭「沒有遵從告示」罪成,案件發還原審裁判官判刑。

案件編號:HCMA41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