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疹爆發大半年 衞生署終落實明年初提早為歲半幼童打第二針疫苗

撰文:陳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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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疫情今年3月在本港爆發,截至6月中已錄得81宗麻疹個案,打破過往11年來的紀錄,其中29宗個案患者曾到訪香港國際機場或於機場工作,亦有患者是未足1歲嬰兒,迫使政府重新檢視麻疹疫苗的接種安排。
現時衞生署安排1歲兒童必須接種第一劑MMR疫苗(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至小一(6歲)接種第二劑疫苗(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德國麻疹及水痘)。衞生防護中心的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3月時建議,提前於幼童18個月大時為其接種第二劑疫苗。
事隔9個月,衞生署今日(23日)終公布,將於明年1月2日起,落實提早為幼童打第二劑含麻疹疫苗的新措施,適用於2018年7月1日或之後出生的兒童,而之前出生的兒童則沿用待升讀小一才打針的安排。

今年初機場成為麻疹爆發的重災區,衞生署設機場疫苗站為高危人士補打麻疹疫苗。(資料圖片)

現時衞生署的「香港兒童免疫接種計劃」要求,1歲兒童必須接種第一劑MMR疫苗(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至兒童讀小一(6歲),署方會安排人員到校接種第二劑疫苗(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德國麻疹及水痘)。

世衞6年前已建議提早打針 港府未跟從

因應今年上半年的本地麻疹疫情,衞生防護中心的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建議,提前於幼童18個月大時為其接種第二劑疫苗。惟翻查世界衞生組織的建議,早在2013年6月世衞已建議把第二針麻疹疫苗注射時間由4至6歲,提早至15至18個月或入學年齡,兩針之間必須相隔4周,以確保兒童的早期保護。世衞亦建議於兒童入學時進行篩查,確保他們已接種了全部兩劑麻疹疫苗。中國、澳門及澳洲有跟從相關指引,惟本港一直沿用6歲打第二針的安排。

年滿一歲半幼童打百日咳、破傷風針同日 將安排接種第二劑麻疹針

衞生署今日終於公布,將於2020年1月2日起,落實提早為幼童打第二劑含麻疹疫苗的新措施,兒童年屆18個月時在母嬰健康院接種「白喉、破傷風、無細胞型百日咳及滅活小兒麻痺混合疫苗- 加強劑」時,將會於同日接種第二劑含麻疹疫苗(即「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德國麻疹及水痘混合疫苗」(MMRV疫苗)),取代現行於小學一年級於學校接種的安排。

新措施適用於2018年7月1日或之後出生的兒童,而於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出生的兒童,則沿用待升讀小一才打針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