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協指過渡性房屋有局限性不應視為「靈丹妙藥」 冀設租務管制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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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日前宣布,三年內提供一萬個過渡性房屋已找到足夠土地達標,未來會再「加碼」五千個。社協今日(16日)發布「過渡性房屋推行及舒困成效質性研究報告」,發現過渡性房屋的居住條件雖然較劏房好,但仍有一定局限性,建議在行政上,政府應為過渡性房屋主要提供者,並設立跨部門小組或第三方部門等。
社協又指,政府不應將推高過渡屋指標視為「靈丹妙藥」,強調現時可入住過渡屋的住戶僅少數,認為政府不能忽略劏房,期望盡快設租務管制。

社協於去年11月至12月,分別與8個曾或正居於不適切居所的個人或家庭進行半結構的深切訪問,而現正受惠過渡性房屋計劃,以及從未入住過渡性房屋的居民分別各佔一半。

社協表示,過渡性房屋的居住條件雖然較劏房好,但仍有一定局限性。(王潔恩攝)

按聯合國條件 僅一半過渡性房屋得滿分

聯合國提出7個保障適切居住權條件。結果發現,不適切居所在任何條件只得為0分;而現時居於過渡性房屋,則能有一半條件取得滿分,包括租務保障、基本設施提供、可負擔程度及宜居性。

有劏房戶雖然曾申請過渡性房屋,但至今仍然無消息。(王潔恩攝)

過渡性房屋或未能續租  要重回劏房

不過,調查發現,過渡性房屋同樣有局限性。社協表示,過渡性房屋營運者未能掌握公屋配屋時間,而過渡性房屋未能保證續租,有居民擔心要再重回劏房。

早前一家6口居於深水埗劏房的吳小姐,現正與居於過渡性房屋;她說,居於劏房時,因大廈突然被發展商收購,後來更被斷水及恐嚇,一家人無路可走,後來因符合公屋申請年期及有剩餘名額,最終能入住過渡性房屋。不過,她稱租約年期只得兩年,擔心真正上樓前,要重返劏房居住。

吳女士(右)租住的過渡性房屋租約年期只得2年,擔心日後要重返劏房。(王潔恩攝)

依賴發展商借地 地點偏遠

在過渡屋的地點方面,社協指不少較偏遠,現時越來越多發展商表明願意借出新界農地建屋,預期新界會成為未來過渡屋的主要地點,擔心未能提供足夠的配套及工作機會。同時,現時部份過渡性房屋需共用廚廁,或未能完全切合文化適足程度。

供應量少難留名額予突發個案

此外,社協又指現時過渡屋供應量少,亦缺乏公平及統一機制,營運機構難以預留名額予有突發房屋需要的基層人士。劏房戶葉先生居住環境惡劣,家中常有老鼠及曱甴出沒,但租金連水電已逾8000元,惟他屬五人大家庭,現時並無相關的過渡屋單位來源。

另外亦有劏房戶苦候公屋4年半,雖然有申請過渡性房屋,但至今仍未有消息,「希望唔會上咗公屋先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