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心」前女友街頭派錢 稱認識「龍心」後性情大變 獲判感化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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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紅人「龍心」前女友鄭芷琪,前年在深水埗街頭「派錢」。她早前承認1項公眾妨擾罪,辯方今(17日)在九龍城法院求情時指,被告在認識「龍心」後性情大變,現已深感後悔。而裁判官最終根據報告建議,判她12個月感化令。

辯方今替被告鄭芷琪(19歲)求情時指,她原是循規蹈矩的學生,但認識「龍心」後性情大變,變得行為古怪。被告之後定期覆診和服藥,現為自已的行為感後悔。

案情指,被告於前年12月18日在深水埗南昌街及元州街交界,截停行駛中的車輛。她其後手持鈔票,向途人表示要派錢,有些途人向鄭行前拿錢,事件擾攘約9分鐘。警員事後拘捕鄭,被告在在錄影會面稱,她是「幣少」支持者,打算為他維護公義。她又指派錢是善意行為,非破壞社會秩序。

案件編號:WKCC578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