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心」與前女友拉扯學生罪成 求情稱欲考修理水喉牌改過自身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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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紅人「龍心」與其前女友鄭芷琪去年在東涌一書院外,自薦為學校舉行講座,遭拒絕後涉大吵大鬧及拉扯學生手臂。兩人被控遊蕩致他人擔心罪,鄭另被控普通襲擊罪,今(2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辯方求情時稱兩人均望改過自身,其中「龍心」欲考修理水喉牌等,其前女友則指犯案時活在感情世界中,以為聽男友話才是正確,才接二連三干犯罪行,與「龍心」分手後更要看精神科。裁判官把案押至8月13日判刑,以索取兩人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龍心」林克霖罪成後稱欲考修理水喉牌改過自身。

被告依次為鄭芷琪(20歲)、林克霖(42歲,又稱龍心),兩人同被控於去年10月3日,在東涌明愛華德中書院外遊蕩,以致一名男學生及一名女學生擔心,鄭另被控襲擊該男學生。

溫官稱二人行徑使事主擔心安全

裁判官溫紹明稱,證人供詞誠實可靠,而兩人在學校大閘外逗留,兩名事主準備上課期間,鄭用手將他們拉出的士,又出手攔阻他們上學,其行徑已令事主擔心自身安全,構成遊蕩罪。溫官稱鄭雖然非故意,但其魯莽行為預計會使他人掙扎及受傷。

「龍心」指示鄭拉扯學生

溫官指「龍心」未有說出全部事實,他自稱有叮囑鄭不可動手,但從片段可見,他指示鄭拉扯學生,又怪責鄭未能阻止學生入校。「龍心」又辯稱行徑為「演戲效果」,溫官指理由牽強,故判二人遊蕩罪成立,而鄭被控的普通襲擊罪亦成立。

「龍心」林克霖的前女友鄭芷琪稱,犯案時沉醉在感情生活,以為甚麼都聽對方才正確。

鄭稱聽「龍心」話才犯案

代表鄭的辯方指從片段可見,鄭初時只是用手攔學生,其後被「龍心」責罵「扯都唔識扯」,她才拉扯學生。鄭在會面記錄稱「龍心」為「未婚夫」,指鄭當時認為在感情世界中,聽對方話就是正確,因而接二連三干犯不同罪行。

鄭曾為「龍心」退學

辯方又稱,鄭與「龍心」拍拖期間,對他言聽計從,如不聽話會被打,又為他而退學,把他當作老師。鄭於今年初已與「龍心」分手,之後需看精神科醫生,而她將於九月修讀心理學,盼以感化令代替監禁。

「龍心」稱欲考修理水喉牌

代表「龍心」的辯方則不同意鄭將矛頭指向他,指「龍心」受到學生挑釁,只是想拍片博取點擊率,又稱「龍心」現時努力增值自己,希望改過自新,考取不同牌照如修理水喉牌、駕駛吊船牌等,若判以監禁會影響工作,盼以罰款或社會服務令代替監禁。

溫官將案押後至8月13日判刑,以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期間兩人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WKCC442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