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孕婦確診未必需墮胎 胎兒足24周可先取出再用藥治療
撰文:陳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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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持續擴散,有報道指北京出現孕婦確診個案,醫院建議病人墮胎。有本港醫生指,治療方法因應各病人病情而定,只有在若媽媽病情嚴重、不放棄胎兒會危害性命的情況下,才有可能需墮胎。若病情輕微未必需用到會影響胎兒的藥物,病情嚴重者,若胎兒足24周可先以手術取出,留在深切治療部照顧,再為病人用藥治療。至於病情嚴重、但胎兒未足24周的病人,醫生則需衡量各治療方法,盡量保住胎兒,但最重要是保住媽媽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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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SARS藥物可影響胎兒
據《明報》報道,北京確診的病例當中,有一名病人是孕婦,醫院建議病人墮胎,並接受隔離及藥物治療。
香港大學內科學系傳染病科主任孔繁毅指,治療方法需視乎病人的病情,若只有輕微肺炎徵狀,一般病人留醫一星期便可出院,未必需用到或影響胎兒的「Class B」藥物,即在藥物的動物模型實驗有效,但未有足夠孕婦數據的藥物。他補充指,對SARS有效的蛋白酶抑制劑屬Class B。
他續指,病情嚴重者,例如肺部出現衰竭,或者需接駁人工心肺機維持生命,若病人的胎兒足24周可先以手術取出,將早產嬰留在深切治療部照顧,病人之後可用藥治療。
針對病情嚴重、但胎兒未足24周的病人,孔繁毅指需平衡所有的治療方法才可作決定,醫生會盡量保住胎兒,但保護媽媽的性命是至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