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區偷拍裙底連自己亦攝入鏡 年輕積犯認十宗罪 還押候判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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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僅24歲已六犯風化案的無業男,去年2月剛因偷拍女士裙底春光被判18個月感化令,不出十個月後又在港鐵站扶手電梯意圖偷拍女子裙底時被「斷正」,之後更被發現其手機內內逾90張不同地方拍下的裙底照,部份更連他自己的面容亦攝入其中。無業男今(4日)在觀塘法院承認10項控罪,裁判官把案押後至3月24日判刑,又指被告紀錄不佳,明言很大機會判監。

被告余孝勤在觀塘法院1項有違公德及9項非禮罪。(資料圖片)

被告余孝勤,24歲,報稱無業,他承認1項做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和9項企圖猥褻侵犯罪等共10項罪名。

案情指,去年11月19日下午5時許,女事主X 在太子港鐵站乘搭扶手電梯時,突然感覺左大腿後側似被觸碰,X 轉身查看時發現被告正手持手機,對正她大腿附近位置。X 立即質問被告,並發現被告手機中存有另外92張春光照;X 其後報警處理而揭發事件。

兩日內走訪四區偷拍

警方經調查後發現,被告手機內的部份相片,是以原況照片(Live Photo) 功能拍攝,被告的面容亦同時被攝入其中。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該些照片是他分別11月8日至9日在葵芳、長沙灣、尖沙咀、京士柏附近拍攝。

求情認自制力不足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受查時和盤托出,坦白承認所有罪行,今次犯案全因自制力不足,因不能自控而犯案。裁判官則表示,被告干犯本案時仍在接受感化,與上次被定罪相距不遠,可見被告顯然知道其行為有問題,但事隔9個月即再次干犯同樣罪行,故明言法庭今次將考慮判處即時監禁。但最終裁判官決定再次為被告索取感化令報告,並將將判刑押後至3月24日。

案件編號:WKCC 422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