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基金︳羅致光:最快6月底發放薪補貼 受資助僱主不可裁員

撰文:侯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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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日公布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涉及1,375億元。措施包括向多個行業發放薪資補貼,上限為工資的五成,補貼上限為9,000元,為期6個月、獲資助僱主需承諾不裁員,以達致保就業目的。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9日)在港台節目中表示,初步打算分兩次發放津貼,而申請補貼的僱主,可在今年1至4月中選定一個月作為指定月份,以當月員工人數和薪酬作為申請補貼的計算基準。羅致光強調,補貼需直接令員工受惠,同時受資助僱主不可裁員。

▼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 多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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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聚令升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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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期望六月底可以發放第一輪津貼,初步打算會分兩次發放津貼,而措施執行細節仍可作調整。而申請補貼的僱主,可在今年1至4月選定一個月作為指定月份,以當月員工人數和薪酬作為申請補貼的計算基準。

薪酬補貼原則包括不可減少僱員人數

羅致光再解釋,設立薪酬補貼有兩個原則,包括補貼需直接令員工受惠,同時受資助僱主不可裁員。而不裁員不代表不可解僱員工,政府也難以逐一對照受僱員工名單,但強調僱主不可減少僱員人數,若僱員違反承諾,除了收回資助,僱主亦會受懲罰。

而罰則方面,羅致光表示仍未決定懲罰的細節,但初步相信涉及「扣錢」,若受資助僱主有明顯問題,政府亦會主動調查,他強調需透過措施的高透明度,令大眾都可監察。

制度難滴水不漏  

羅致光亦表示,本港各行各業有不同情況,要設計出「滴水不漏」的制度相當困難,但希望「幫到最多人」。至於大企業是否需要薪酬補貼,羅致光指,留意到部分大企業裁員的人數多,以數百上千人計算;惟他亦稱,相信未必所有大企業都有困難,企業會自動選擇不申請。

至於有市民關注薪酬補貼,有否考慮補貼以佣金為主要收入的僱員。羅致光表示,僱主在公強積金時需將佣金計算在內,故強積金會有紀錄,但如果無強積金以及無報稅,將很難協助。

65歲在職人士有職津 長生津補貼

另外,羅致光在商台節目中表示,補貼措施難滴水不漏,只能用各項措施互相「補漏」。舉例而言,本港不少綠色小巴司機已經超過65歲以上,無需供強積金,但若他們開工不足、收入減少,便可申請在職家庭津貼或長者生活津貼。

申請薪酬補貼期間減薪  不會影響津貼額

由多個行業組成「被抗疫基金遺忘行業大聯盟」代表在商台節目中關注,即使政府只補貼員工薪酬的一半,僱主亦難以支付另一半的人工。羅致光強調,申請薪酬補貼並不代表期間不能減薪,假設6月份僱主只能支付員工一成薪金,加上政府提供的五成薪金,員工便可獲六成薪金,惟他強調,薪酬補貼必須全數支付給僱員。

至於為何不審查企業經營狀況有否受疫情影響,而直接發放資助,羅致光解釋,若要審查數十萬個申請,相信需要的時間相當長,希望制度能簡單、快速,故不會涉及過多的行政程序。而自僱人士方面,政府會發放一筆過7,500元資助。羅致光指,由於自僱人士薪酬需要自行申報,主要會參考申請人去年強積金供款情況,若沒有報稅或供強積金,將很難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