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樹女兒約4千萬資產 近月被轉至子與其未婚妻戶口 現求取回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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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首位華人特許會計師李福樹的女兒李志端,將她從父親繼承得的遺產存放於一間公司管理,並用以作她與丈夫安享晚年的費用,惟該公司的資產,近月疑被調入她其中一名兒子鄭明及其未婚妻的戶口,涉款約4100萬元,遂以公司名義於上周五入稟高等法院,並向二人追討回款項。

原告為Authentic Garden Limited,被告為鄭明和趙慧怡。趙為大律師,曾任暫委裁判官。

入稟狀指,原告公司的成立目,是要替現年83歲的李志端處理她從李福樹繼承得來的遺產。而原告的三名股東分別為李志瑞的三名子女:Anne Cheng、鄭明和鄭豪。

提取資產須關乎李與夫的利益

李志端因健康日差,有意把原告持有的資產,分為四份,其中一份留予自己和丈夫,另外三份則分給三名子女。李志端和丈夫於2012年由英國移居本港,她另外開設三個戶口,把原告戶口中的部份資產,轉至該三個戶口。

入稟狀指,原告戶口仍保留的資產,是留給李志端和丈夫。雖然其三名子女都是該戶口的簽署人,但他們提取戶口內的資產,都需為李志端和丈夫的利益。

另一兒子發現戶口內資產被移走

惟鄭豪於本年7月底發現,原告戶口內有大額款項和東亞銀行股票被轉移。鄭豪等向銀行查詢,得知於2018年12月至本年7月間,鄭明致使戶口內約2400萬元,以及1百萬股東亞銀行股份(約值1780萬元),轉至鄭明和其未婚妻趙慧怡的多個戶口。

指資產轉移與李與夫的利益無關

原告指,李志端和丈夫平均每月的洗費約為25萬元,因此轉移涉案款項和股份,不可能為李志端和丈夫的利益。原告現向鄭明和趙慧怡,追討涉款和股份。

案件編號:HCA137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