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優但患情緒病女生認咬傷女警 官信驚惶下不知所措 判感化年半

撰文:李慧娜
出版:更新:

沙田新城市廣場去年屢次發生示威者聚集,一名資優少女在警方驅散行動期間咬傷女警,她早前承認襲警罪,求情時透露自己患抑鬱症、燥鬱症等,事後三度嘗試自殺。裁判官溫紹明今(11日)判刑時指,事發時香港正值相當困難時刻,被告因情緒問題更易受影響,相信她出於驚慌及不知所措襲警,認為應給她一次機會,於是判處她18個月的感化令。

17歲姓孫的女被告,被控去年9月25日於沙田港鐵站Fancl店外,襲擊編號為22838的女警。

被制服後驚惶至失禁

辯方早前求情時提及,被告為資優兒童,其後她患上抑鬱症,2017年前往英國讀中學,期間曾𠝹手。除抑鬱外,她被診斷患上燥鬱及有自閉障礙,亦因反修例運動,與家人因政見不同,關係每況愈下。抑鬱病令被告事發時更感緊張,被制服後,更驚惶失措至失禁,事後3度嘗試自殺,包括一次欲在大圍站跳軌。

香港正值困難時刻

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指,襲警是嚴重罪行,判監是其中一個選項,但溫官稱事發時香港正值相當困難時刻,無論成年人或青少年都飽受壓力,被告成長時受情緒問題困擾,更易受到環境影響。

溫官相信被告咬警員出於驚慌及不知所措,非主動襲警,事後感到懊悔,相信她已上寶貴的一課,而她也值得法庭給予一次機會,相信感化令可協助被告改過自新,處理情緒問題。

案件編號:STCC53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