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邨遊樂設施保養維拖半年 公屋聯會:7間供應商太少應引入競爭

撰文:麥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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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調查指,房屋署於公共屋邨遊樂及健體設施的保養維修需時超過半年,特別以已出售屋邨尤其嚴重。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今日(30日)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指,他們的觀察與申訴專員的調查吻合,又指情況非新鮮事,因為房屋署的遊樂設施供應商名冊只有7間,涉及5,000多個設施,建議擴大名冊,引入競爭改善情況。有相關工作經驗的荃灣區議員(象石) 賴文輝則指,房屋署對供應商的門檻太高,使不少人卻步。

申訴專員公署調查指,房屋署於公共屋邨遊樂及健體設施的保養維修需時超過半年。(資料圖片)

招國偉同意申訴專員的調查,稱與其觀察吻合,而相關情況並非新鮮事。他表示,平時已經見到遊樂設施要維修,令到屋邨小朋友無得玩,原因是設施不少是獨家供應商所代理,故更換需時。

他批評,房屋署遊樂及健體設施的供應名冊只有7間,但涉及5,000個設施,加上無設時限或承諾指標,按觀察每次更換需時半年至8個月。對於引入罰則,他認為要先增加供應商或承辦商,「承辦商數目太少,罰咗啲承辦商,結果惡性循環可以㨂嘅愈來愈少」。他促請擴闊名冊,並引入更多不同類型的設施。

賴文輝透露,他曾有相關的工作經驗,認為供應商少是因為房屋署的門檻設得太高。他在區內的工作發現,若遊樂設施的地墊甩色,房屋署會以因要向指定供應商訂購材料作理由,數個月仍未能更換。他指出,當房屋署人員發現設施有問題,向供應商報告時仍然停留在「手寫單」。他批評,「價低者得」的中標準則令供應商拖延將資料輸入電腦逃避監管,「(供應商)合約年期愈少單愈多錢,受氣嘅係前線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