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物業高級客戶經理涉非法予上司13萬佣金 以促成逾6000萬交易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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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8日)落案起訴美聯物業代理(商業)有限公司一名高級客戶經理,控告他涉嫌向上司提供非法佣金共約13萬元,以促成三宗物業交易,總成交價達逾6,150萬元。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星期四(1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今日(8日)落案起訴美聯物業代理(商業)有限公司一名高級客戶經理。(資料圖片)

被告顧鎮輝(47歲),美聯物業代理(商業)高級客戶經理,被控共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被告於案發時任職高級客戶經理,獲派往尖沙咀一間分行的一個小組工作。

當被告促成一項物業交易,美聯物業代理(商業)會分別向賣方和買方,收取成交價1%作為代理佣金。美聯物業代理(商業)會考慮有關代理佣金,以計算被告的每月銷售佣金。同時,一名帶領上述小組的高級營業經理,會就被告促成的物業交易賺取主管佣金。一間從事物業投資的公司是該高級營業經理的客戶。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7月4日至8月31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上述高級營業經理提供三筆非法佣金,每筆由約9,800元至約6.29萬元不等,共約13萬元,作為協助被告為上述客戶促成物業交易的誘因或報酬。

有關物業交易據報涉及三個分別位於筲箕灣及灣仔的商用物業,每宗成交價由920萬元至逾2,730萬元不等。該三項物業的總成交價逾6,150萬元。美聯物業代理(商業)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