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深記向4間餐廳及酒店供應冷藏乳豬 提供逾86萬回佣判囚30個月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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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9日)表示,一名凍肉供應商早前就乳豬供應,向一間中菜餐廳,及3間酒店的廚師,提供非法回佣,合共逾86萬元,今日被區域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判入獄30個月。

廉政公署指,張深記曾向多間中菜餐廳及酒店供應冷藏乳豬,案發時該公司的營運者為張志超。案情透露,被告張志超於2014年,與南海一號燒味部主管陳生濱達成協議,就該餐廳訂購的每隻乳豬,向陳提供回佣70元。根據兩人協議,陳不會投訴張深記供應的食品質素。案情指,張志超曾向陳生濱提供非法回佣共約26萬元,包括二人於2018年1月3日被捕時,廉署人員搜出一個藏有7,380元的公文袋。

案情又指,張志超與海景嘉福洲際酒店(海景嘉福)燒味部主管陳朝暉,達成相類的非法回佣協議,雙方同意被告就海景嘉福向張深記訂購的每隻乳豬,向陳朝暉提供10萬元非法回佣。被告因而於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提供非法回佣共逾18.5萬元。廉政公署指,張志超亦向另外兩間酒店燒味部的2名主管,提供非法回佣,總額共約41.7萬元。

張志超今日被判入獄30個月,暫委法官鍾偉強判刑時表示,案中的貪污勾當歷時4年,涉及的非法回佣金額龐大,令相關餐廳及酒店聲譽受影響。另外,陳生濱與陳朝暉亦因接受非法回佣而被廉署另外分案起訴,前者被判入獄3個月,後者則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