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收回10幅私人地建屋 今稱僅數幅可動 團體批:夾埋發展商

撰文:林穎嫺 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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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今(16日)發表《長遠房屋政策》2020周年進度報告,當中再次提到發展局正檢視10組已規劃作綜合發展區或住宅的私人土地,是否適合收回作公營房屋發展。
發展局首度透露,經檢視後或會收回數幅土地,但副秘書長(規劃及地政)何珮玲提到,有部份土地已被發展商發展成熟,未必可收回發展公營房屋。本土研究社陳劍青質疑發展成熟的說法,「舊年話嗰10幅地未有發展,事隔一年就話變得好成熟。」認為難免令人懷疑政府與發展商「夾埋」,讓發展商有足夠時間作規劃。

去年指用地丟空多年未有發展

2019年的施政報告提到,現存有部份已納入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的私人地,本身已劃為綜合發展區、甲類住宅地等,可能丟空多年仍未發展,政府會逐一檢視並考慮引用《收回土地條例》發展公營房屋。當時指已覓得10幅土地,分布於九龍及新界西北。

特首林鄭月娥早前於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到有關進展,重申該批私人土地未有確切發展計劃,料於今年年底前完成檢視工作。

八幅可發展公營房屋棕地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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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不會全收土地發展公營房屋

發展局副秘書長(規劃及地政)何珮玲指,檢視用地的工作已去到「最後階段」,惟部份已被私營發展商「發展得成熟」,因此只能收回部份土地興建公營房屋,至於會收回多少土地,她強調或要到明年初才能公布。她亦強調只會收回檢視中的部分土地,認為並不會對公營房屋供應帶來很大幫助,但此舉可反映到政府決心,把可發展的土地撥出建屋,而相關土地亦為熟地,能興建高密度樓宇,發展時能省卻改劃時間。

本土研究社陳劍青指,政府去年提出檢視有關用地時,曾指明相關土地未有發展規劃,質疑現時指有「土地發展成熟」的說法。他指,成熟程度視乎規劃,「一日未補價都無發展權」,「事隔一年就話變得好成熟,會令人質疑政府係咪同發展商夾埋。」他又批評,政府做法危險,「顯示唔到政府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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