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頌德疑遭女助理挪用248萬 官不信助理能為雷大額墊支 裁罪成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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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創作人雷頌德的女助理,涉以工作之便,挪用雷逾248萬元,部份更用以支付婚宴酒席費用,及蜜月開支,更在審訊時辯稱,涉案轉帳屬雷向她歸還早前她墊支的費用。法官李慶年指,當時女助理月薪只有1.3萬元,積蓄只有數萬元,按她所說,單在2012年上半年,她每月便要為公司墊支逾9萬元,不可能為雷作出有關墊支,認為她不誠實挪用公款,裁定她盜竊、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共7罪罪成。案件押後至周四繼續作求情及判刑。

涉近20月內的80次交易

女被告鄭嘉欣(36歲),被指在2012年1月21日至2013年9月2日,向渣打銀行出示雷頌德預先簽署的存款單和以兌現支票的形式,將雷私人戶口,及他名下公司的戶口的資金轉走,涉及80次交易,涉款逾248萬元。被告另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指她在2013年9月3日,使用虛假的賬單副本,意圖誘使雷頌德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

雷頌德曾就本案出庭作供,法官指他是名誠實可靠的證人 。(資料圖片)

用以支付婚宴及蜜月開支

本案所涉的80次交易中,被告曾將資金轉至旅行社購買機票和酒店住宿,部份更用以支付婚宴酒席費用,及蜜月開支,亦有替其母親購買勞力士,用於被告個人開支的款項涉24萬元,餘下資金則轉入被告的私人帳戶。被告在審訊中辯稱,有關轉帳屬雷向她歸還早前她墊支的費用,而她有流水簿記錄款項。

雷為免怪錯好人先向銀行查證

法官李慶年指,他相信雷頌德為誠實可靠證人,而且他更因為不想錯怪好人,先向銀行索交易文件查證。對於辯方呈遞的一封電郵,當中一名關聯公司職員指資金不足,雖然被告聲稱曾與雷傾談此事,但李官直指辯方未在盤問時向雷指出,認為此情節只是被告的「設計對白」,又認為若被告展示該電郵,雷或會及早發現她挪用資金。

雷頌德在樂壇上曾與多名歌手合作。(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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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月入1.3萬無能力每月墊支9萬

李官指,被告當時月薪只有1.3萬元,其積蓄只有數萬元,若按被告說法,2012年上半年被告已墊支54萬元,即她每月要墊支逾9萬元,以被告的月薪及積蓄,絕無可能作出墊支,被告稱雷授權她作轉帳的說法子虛烏有,她明顯不誠實挪用資金。

指被告辯謊話連篇為自己開脫

至於被告有關流水簿一說,李官認為她在事後才虛構出來,只為在庭上繼續謊話連篇,為自己開脫,否則為何她在事件被揭發後,當有機會與雷太電郵溝通時,仍不提及流水簿。

因案患抑鬱 誕女後好轉

辯方求情指,被告被捕至案件正式審訊相隔7年,認為案件延誤,被告事後患上抑鬱,至生下女兒後情緒才好轉,望法庭考慮有關因素予以輕判。

案件編號:DCCC 62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