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青年就業 本周初收逾40企業申請 月內公布首批職位資料

撰文:溫桂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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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秘書處表示,截至本週一有40間機構提交初步申請參與計劃,計劃下的首批職位經處理和審批後,初步預計會於1月下旬起, 將會連同公司資料上載計劃的專題網站。

「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 在上星期五(8日)開始接受申請。秘書處表示,截至本週一(11日)共接獲40間機構提交初步申請參與計劃;合資格公司可向計劃申請多於一個就業職位計劃,而津貼名額的分配會按參與企業聘得畢業生後,向秘書處遞交「津貼初步申請及住宿安排申報表」的先後次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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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規定提供創科職位的公司,應派駐畢業生在香港及大灣區內地城市參與創科工作及接受在職培訓,時間各佔約6至12個月,而其他職位則要求大部分時間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秘書處表示,符合上述規定的前提下,參與機構可自行作出其餘具體安排。

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網站截圖)

公司是否需要為員工提供在大灣區城市的住宿?秘書處回覆指,預計參與計劃的畢業生未必熟悉大灣區內地城市的生活環境,因此鼓勵參與機構盡力為畢業生提供支援,包括就住宿安排提供建議及協助。即畢業生有機會須自行安排在內地的住宿。

在稅務方面,秘書處指,一般而言,港人於內地工作,需按照兩地相關稅法處理稅務問題。秘書處表示,計劃中的參與公司所提供的僱傭合約須符合香港相關法例並受香港法律保障,僱主須安排畢業生加入強積金計劃並為他們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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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資助並鼓勵相關公司聘請合資格的本地大學及大專院校畢業生到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名額2,000個,當中約700個為創科職位。香港總商會上週五(8日)表示,旗下逾30間會員公司,包括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長江集團、香港太古集團有限公司,已確定參與,至少提供300個職位。